[讨论] 居留权、双重国籍与公务员

楼主: skyoun (skyoun)   2020-08-13 11:27:44
李庆安的双重国籍案,或许大家都还有印象,算是个有点名气的案子
请参阅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李庆安
提一下:逆转判决的其中一个因素,是“当事人没有报告拥有双重国籍的义务”
这个漏洞已经由人事业务的调查表补上了 (应该吧)
然后,回到黎民百姓的生活
在移民上,有三种不同的身分:居留权、永久居留权、国籍
Google中找来找去,公务员之相关禁止事项都是“双重国籍”,“居留权”却语焉不详
参考:
1.香港的居留权
88.11.16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8.11.16.八十八局力字第191578号书函
持有香港永久居留身分证者,其担任公职与“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款“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规定,尚无违背。
2.公务人员任用法
第28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3.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务人员特殊查核办法
.....
八、在外国居住,并已符合取得申请该国国民之资格;曾因具有外国国籍或居留权
,在外国享有教育、医疗、福利金、退休金等福利;寻求或取得外国公职之身
分;曾服外国兵役者。
看着法律保留原则,一般公务员取得“居留权”会有事吗?
ex.
1.美国的居留权
2.菲律宾的居留权
3.大陆的居留权
作者: chang1202 (值日生)   2020-08-13 12:12:00
永居跟国籍不一样吧 有永居又不一定有国籍
作者: jason30325 (勇敢胖薯鼠)   2020-08-13 12:48:00
居留权不等于拥有国籍,双重国籍不能担任公职可以另参国籍法第20条,主要是怕忠诚义务冲突啦然后取得居留权只是代表你可以在那个国家居住,可并不据此取得该国国民享有的权利义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3 17:15:00
看台湾价值卡额度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20-08-13 22:01:00
全叙部早就韩式过了有美国的绿卡 永久居留卷 当台湾公务员是不会有问题的https://moptt.tw/p/Examination.M.1396237340.A.B2F
作者: piercingX (Guandro)   2020-08-14 00:07:00
太多人搞不清楚国籍跟居留证的意义了 就算你有绿卡也不是美国人 那是永久居留权而已
作者: musicbox810 (结束是一种开始)   2020-08-14 12:54:00
很多人取得美国籍之前就是要先取得绿卡,这样没有忠诚问题?根本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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