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身在学校
第一次办理工程
现在办的是一件球场工程
前手留下来的规划设计及监造劳务契约已经签订了
该工程采购应该在108年时就要发包出去了
已经延宕很久了....
遭遇问题是
前手那时规划的地点跟现在校内师生决议的地点不一样
导致规划设计的建筑师表示如果要重新设计需花费另一笔设计费用
又因为这笔工程的预算都是补助款
目前的建筑师表示若无增加设计费用及工程预算的话无法进行下去
要求解约
也已跟上级机关反映,上级机关表示无法增加预算....
小的也有上采购网查询
其他学校也有预算跟我们差不多的
原本的预算应该还是做得起来
想请问的是
1.假设解约后,规划及设计的费用要如何计算给建筑师??
2.付完1.的款项后,工程总预算的钱是否可再办理一次新的规划设计及监造案并用新的
预算书做工程招标吗,这样重复花钱会有被惩处的问题吗??
由于是第一次碰工程采购
身边碰过采购的朋友皆无遇到这种情形...
小弟真的有点苦恼
有请版上高手帮我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