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小额采购报价单给别家厂商参考

楼主: AHELF (工作 QQ)   2020-05-22 11:32:48
※ 引述《CPBL (^^)》之铭言:
: 借标题询问一下,
: 若拿到厂商A的报价单后,
: 请A厂商协助要到B厂商的报价,
: 这样又是否有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吗?
: ※ 引述《azt (azt)》之铭言:
: : 小额采购中,
: : 国营事业员工若拿到厂商A的报价单后,私自寄A报价单给厂商B,这样有违反什么法律规
: : 定吗?
: : 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吗?谢谢各位
机关办理公告金额十分之一以下采购常见误解或错误态样二、采购、履约管、验收相关规
定或正确措施(三)“除无办理议价之必要或可能者外,仍可视个案特性,经议价程序。
”及(四)“洽厂商报价之案件,仍应考量厂商报价之合理性。…”
无需经"比价程序"的文字叙述,
亦"无通案要求议价"之必要。
所以
小额采购 要求(不管几家)比价...根本是自找麻烦...
于是就发生 CPBL所提的怪问题...XDDD
当然 一堆机关 有一堆不知依据什么订出来的小额采购规定
原则上都是限缩在"迳洽厂商"这回事...
能争取放宽就放宽吧...
作者: cyt1600 (别想太多)   2020-05-22 11:40:00
采购法防弊大于效率 审计会计又爱查 整个绑手绑脚建议应该增加采购行政职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5-22 11:47:00
放宽的背后,就是弊端小额水也可以很深,案件够多,每年下来的油水绝对会..呵呵看看机关的预算书,里面可以用小额的科目,随便乘以0.1当作回扣.........每个月的薪水根本就是个屁....若没有会计给你G8毛,搞不好人人抢著做采购哩.....
作者: eno4022 (eno)   2020-05-22 12:58:00
会管控还不是因为承办人常出事,虽然我常狗干会计,但她们七到八成的要求我认为还是有道理跟必要的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20-05-22 14:27:00
建议以后主计直接兼任全机关采购就好了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