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有罪就不可能是心神丧失了......除非这个法官没学过法律我真正好笑的是司改会里面某个家伙,在电视上大骂法官。她说法官可以不采纳医生的鉴定结果自为判决。这句话给老百姓说还差不多,或是给读法律读不通的人说还可以,或是给只问胜负不问是非的律师说也好,偏偏一个司改会的头头说出这句话,可悲啊。怎么说呢?我们现在不就是要推动,类似欧美的陪审制(或其他制),这就是表示,法官的专长在法律,而非论理法则,对一般性事件的真实性无法比智滤深厚各行各业的人更能判断事实真实性,而现在医生鉴定者,实已达到鉴定证人的高度专业,你竟然要法官不依此事实判决,要自为判决,那妳推动全民观审制(或是什么制)是搞屁啊,医生妳都不信了,还会相信一般百姓陪审判断事实
[email protected]@??还是妳以为一般老百姓好操弄,所以才提议这个制度!!!!!你身为法律人的傲慢又出来了,司法改革要改革的就是妳才对。至于妳不服判决结果(其实是譁众取宠),当然可以依法上诉,找其他证据,证明行为时非精神丧失,找其他医生鉴定就是妳生为司法改革者应该教给百姓的观念,妳却
[email protected]##$%^&!!,难怪跟以前一个废死教授一样让人看不起,自己要废死,别人批评他的政策错误就把人通通告上法院,这位手段合法,但是阿,被害人家属你都要他们吃下滔天痛苦,自己却忍不住被人谩骂的屈辱。不过比起来还是比司改会的她,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