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no4022 (eno)
2020-04-30 18:17:35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305003.aspx
中央社记者姜宜菁嘉义市30日电
郑姓男子搭火车刺伤铁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义地方法院认为郑男罹患思觉失调症,
判无罪并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谕知新台币50万元交保后停止羁押,全案可上诉。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英俊指出,对于法院判决深表遗憾,将收到判决书后提上诉;另
法院让郑姓男子交保,对此将提起抗告。
李承翰父母到庭听判,对于判决结果仅说“太离谱”。郑姓男子表示没有意见,愿意交付
保证金。
李承翰遭刺死案,嘉义地检署去年8月依杀人罪将郑姓男子提起公诉,嘉义地方法院由审
判长卓春慧、受命法官林家贤和陪席法官郑谚霓共同审理。
嘉义地方法院法官兼发言人洪裕翔说明,郑姓男子在99年有就诊纪录,医师诊断郑男有思
觉失调症,但从106年后即未有看诊纪录。
洪裕翔指出,合议庭调查郑姓男子案发当天足迹,四处陈述有人要谋害自己、取得保险金
,甚至欲搭乘火车北上开记者会。
洪裕祥表示,郑男在嘉义火车站被列车长要求下车时,还妄想有人要害他,语无伦次。郑
男精神状态极度不稳,严重影响其认知及理解能力,随即持刀刺杀前来处理的李承翰。
为厘清郑姓男子的精神状况,合议庭请台中荣总嘉义分院做精神鉴定报告,医师诊断郑男
行为时,急性发病状态,且妄想内容与犯案行为有绝对交互关联。
医师向合议庭陈述,郑男犯案行为是受其精神状态影响所致,合议庭认定郑男已达刑法第
19条第1项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的程度。合议庭为降低郑男再犯的可能性,令
到相当处所施以监护(即强制就医)5年。
郑姓男子(54岁)去年7月3日搭乘火车,被控持新买的刀子刺伤李承翰腹部致死。嘉义地
检署认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却仍不违反本意,依杀人罪嫌起诉,郑男于
去年8月29日移审嘉义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续羁押至今。
(编辑:谢雅竹)1090430
以后大家要自求多福,不要太指望警察会卖命保护民众了
因为警察也被这些法官逼到得好好保护自己了,不然死了还得被这些法官补刀
被这些准时五点下班的笑说,
“你看不出来他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然后脑冲,怪我囉?”
建议警界增加"如何一眼看出对方是不是久未服药的精神病患"的训练,帮助基层自保
台湾的法官跟法律组合在一起
真的是一种笑话,我讲真的
作者: Judicialyuan (鹤惊昆仑) 2020-04-30 18:33:00
台湾法官的判决总是不会让我失望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18:46:00
主导司法改革的就是这些司法官,只会改基层,高层永远改不到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4-30 18:52:00司改委员的成员里居然还有杀人犯呢,你说好不好笑请鬼开药单,不愧是鬼岛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4-30 19:10:00帮铁路警察QQ
作者: MrSteve 2020-04-30 19:42:00
不阻止他,民众会说公务员在旁边冷处理造成死伤要国赔台湾公务员做为或不做为都是得死的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20-04-30 19:45:00所以才有人在问有没有不用面对民众的公职哪天遇到一个神经病跟你玉石俱焚, 一辈子就毁了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4-30 19:54:00然后医院只强制收容这些危险神经病三年,所以你根本无法想像现在有多少这种神经病在路上趴趴走没吃药,杀人,关三年,放出来,没吃药,杀人...。不断循环。
作者:
artisi (请输入使用者代号)
2020-04-30 20:00:00查了一下, 司改委员真的是有杀人犯, DPP好棒棒
作者: set852064 2020-04-30 20:17:00
司改政绩好棒棒呢,你有跟上台湾价值吗?
作者: VitaminY (维他命Y) 2020-04-30 20:33:00
不关法官的事,应该叫立委修法啊
奇怪,我以为公务人员版的乡民会有法学素质一点,结果似乎期望过高。
作者:
BABYINCAR (BABYINCAR)
2020-04-30 20:44:00有法学知识不代表我们要认同这么烂的判决
作者:
artisi (请输入使用者代号)
2020-04-30 20:53:00应报理论就代表没素养? 我记得政大就有某法学教授赞同应报思想
作者: VitaminY (维他命Y) 2020-04-30 20:59:00
冤有头债有主,法条跟制度怎么定,法官就要怎么判,如果觉得这判决很烂该骂,也该是去骂立委和定制度的人
作者:
potabaw (.........)
2020-04-30 20:59:00打高调装清高,不代表多有厉害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21:00:00
别把司法官当神,当你接触过司法官,他们只会把你当下等人看这个案子二审一定会被改判,信不信?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见你)
2020-04-30 21:03:00有法学知识不代表要认同这种判决
作者:
ncnuboy (无)
2020-04-30 21:03:00法官只是被当事人家属拦车而已就吓得要死!要求法警室加
作者:
artisi (请输入使用者代号)
2020-04-30 21:04:00装清高,杀人犯可以当司改委员,那为什么杀人犯不可以考法官当法官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21:05:00
判决要符合人民的期待,牴触民意,再高的法学素养也没用
作者:
ncnuboy (无)
2020-04-30 21:06:00派警力维护法官进出法院安全!科科科~
作者:
IUOIUOIUO (↙~☆煞气a唉呜3★~↗)
2020-04-30 21:06:00楼上有几位看判决?把这版水准弄得跟八卦版一样
作者:
benz86 (AMG)
2020-04-30 21:07:00法官不是依据法律审判吗?有问题要请立委修法吧?各位不要无视刑法19条好吗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21:11:00
好笑,你觉得被告符合刑法第19条?这法条已经被滥用了
作者:
benz86 (AMG)
2020-04-30 21:15:00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21:18:00
那被告以后可以奉旨杀人了,反正也没罪
老实讲 看了判决书 理由 证据都很充分阿 无罪也是依法判决 说判决烂实在有点夸张....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4-30 21:31:00对交保抗告我才傻眼,无罪=撤销鸡鸭啊,50万交保甚至还多了点条件,检察官演给谁看啊
作者:
IUOIUOIUO (↙~☆煞气a唉呜3★~↗)
2020-04-30 21:33:00那个a开头是在法院当什么啦XXD有创伤过吗 XXD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4-30 21:41:00检察官算不错了,不然他交保出来趴趴走是有比较好吗?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4-30 21:44:00
那个I什么的,你以为帮法官说话,会让你显得有法学素养吗?
作者:
lolicone (∥○△○∥)
2020-04-30 22:08:0019条又怎样19条有3项 第3项要不要去看一下?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09:00
立法:思觉失调患者有服药义务,自行停药,更甚酒后开车!
作者: Alphaz (@@) 2020-04-30 22:10:00
打着人权招牌的陈菊掌监察院后台湾社会不知会变怎样
作者:
lolicone (∥○△○∥)
2020-04-30 22:11:00明明知道自己停药可能会发生什么事 还长期停药 这跟故意喝酒喝到烂醉去砍人有差吗。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12:00
处以有期徒刑,通缉抓人时,开放使用致命性武器。自行停药者,处以有期徒刑;通缉抓人时,可使用致命性武器。
作者:
tim824 (Tim)
2020-04-30 22:16:00to:loli,还真的有差,他如果停药前就有想杀人的犯意,故意靠停药来让自己陷入精神障碍,才符合19条第3项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16:00
必须比照逮捕杀人通缉犯规格!谁知道他当下是不是处于“高度发作”(无敌星星)状态
故意停药去杀人,还是觉得自己好了所以停药真会帮人带主观意识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29:00
想想办法…,嗯~建立思觉失调患者检定认证制度经检定认证者,始受刑法第19条保障,同时接受卫福部列管,且有服药义务。觉得自己好了,同样必须经过检定解列,才能停药!超前部署,建立制度管理,绝对胜过事后补救!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20-04-30 22:42:0019条三项??
作者: narazaki725 2020-04-30 22:49:00
红明显 不是应该请立委修法吗 立委大家投的不是吗有趣的是 没有立委敢跳出来主张废了这条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51:00
政府早借由身障手册管理身障权益多年,没理由精障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能实名制管理!
作者: narazaki725 2020-04-30 22:54:00
很多人说3项 但我认为原因自由行为用在这很难解释
对于这个判决我觉得比较有争议的只有19条第3项的因过
作者: narazaki725 2020-04-30 22:55:00
不过这件 或许二审重新鉴定又会有不同结果了
这个例子很难说是停药是为了故意杀人,但是否有过失?
作者: Hotem 2020-04-30 22:59:00
阿中部长,实名制管理年度最佳经理人+疫调神探,相信你可以!
作者: narazaki725 2020-04-30 22:59:00
过失是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本件要讨论停药是否能注意到 会发生杀人情况 判决的确该讨论 只是我觉得讨论了应该还是不会成立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少个字
作者: Hotem 2020-04-30 23:02:00
立法院卫福环委员会,立法管理可不可行?欢迎分享,一起为国加油!
作者:
lolicone (∥○△○∥)
2020-04-30 23:07:00刚才去找了19条三项的说明跟范例。或许我上面举的喝酒喝到烂醉砍人不太适合类比此案。 但该名患者未经医生诊断就自行停药也是事实。可能比较像是烂醉后跑去公务机关柜台闹事被制止反暴揍工作人员吧....之前工作有民众被这类精神病患咆哮搔扰 直接被民众要求跟主管推出去面对这种现场....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真的很憨胆。
作者:
ksxo (aa)
2020-04-30 23:14:00喝酒去开车也不是为了杀人 停药可以 那建议酒驾除罪化
作者: Hotem 2020-04-30 23:15:00
所以,立法:建立精障心缺的疫调、检定与实名制管理制度,给予保障也必须谨守服药义务,自行停药更甚酒后驾车。居家检疫者擅自趴趴走罚一百万,精障自行停药趴趴走杀人无罪五十万交保。缴五十万交保的(大笑!),相对,缴一百万罚锾的 (哭哭~)论社会杀伤力,前者必须更被重视!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20-04-30 23:54:00我倒很意外,公务员版的水准竟然跟八卦版一样,对判决不去找判决书看,就直观的认为判决有问题,不是这样吧
作者: Hotem 2020-04-30 23:58:00
以立法院的效率 总统对小灯泡的承诺 阿中部长的能力.....
因为判决书不重要,也无所谓了。重点是要如何自保人微言轻,先想办法活着,才有资格谈人权
作者: Hotem 2020-05-01 00:05:00
相信立法院可快速立法建立制度 小英实现诺言把这个洞补起来
作者:
BABYINCAR (BABYINCAR)
2020-05-01 00:08:00有梦最美 希望相随
作者: narazaki725 2020-05-01 00:46:00
酒驾会致人死伤具有高度预见可能性吧 算是容任故意了硬要类比此案说酒驾除罪化 不太合理 要论停药有无过失都很难说了 遑论故意不管怎样 无论是课予障碍者义务服药义务 或是修改19条 都应该从立法者开始改变啊
作者:
toro313 (晚辈只是来劝架)
2020-05-01 00:50:00来这装清高,好像也不会把自己提高多少这种判决就是个笑话
作者: jackzhc911 (jack) 2020-05-01 06:54:00
真扯的判决!
作者: cwd0922 (damon) 2020-05-01 06:55:00
不吃药,就跟喝烂醉再飙车,被撞死活该??
作者:
aa08175 (Q小贤)
2020-05-01 07:32:00不用跳针判决书啦,如果二审改判你要怎么说
作者: samnpc 2020-05-01 07:47:00
采不采鉴定都法官说了算,可以参考杀医案
作者:
repast (Simon)
2020-05-01 08:03:00笑死 某些人都念过基本的法律了 还再那边像没念过一样 书都念到哪去了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20-05-01 08:29:00装清高的真恶 自己遇到不知道还能不能这么悠哉打屁
公务人员版的乡民和八挂板也差不多了平时说人民不懂行政法规在刁 结果面对不合己意的判决自己也刁适用19条1的结果很难理解吗?
不意外,跟上古时代的英国一样痲疯病的通通赶上船,放逐大海社会机制,家庭照护都没建立完善制度在高压社会下,谁先患有精神疾病做了他自己无法衡量的行为后,就被排除所谓的正常环境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0-05-01 09:32:00司法判决本来就难免会有争议产生,尤其是这种社会重大关注的案件,判决的理论逻辑都有讨论空间,但某些推文真的是仿佛来到八卦板
作者:
aa08175 (Q小贤)
2020-05-01 09:46:00立场换一下,行凶的判无罪是不是等于没有人需要负责是不是等于该员警察活该被砍?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20-05-01 09:50:00这跟法学素养无关,跟是不是废死派比较有关吧以牙医例子来说,两间专业医院做出不同专业判断法官这个时候又不相信专业了,自认比第二间中荣懂心理学?其实学法的很多都废死派(不分政治立场都是这样),导致现在台湾死刑越来越难判
作者:
lolicone (∥○△○∥)
2020-05-01 09:58:00所以说遇到这种事情 没有像警察有武力值的公务人员只能祈祷自己运气好一点吗....这种又不像起酒肖一眼就能判断出来....
你要不要看本案的精神鉴定医生说明?你拿别案的精神鉴定来讲本案是?
作者:
laersai (sai)
2020-05-01 10:03:00医生依据专业分析,法官采不采纳医生,全权法官心证
何谓甩锅? 那不看报告,直接拿刑271就好啦何必请法官? 也不用什么量刑啦
作者:
rockido (123)
2020-05-01 10:08:00这件案子要嘴法官的话 那以后就别怪台湾鲷了依法行政喊得尬天响 结果骨子里跟乡民一样 我觉得 可怜哪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5-01 10:29:00还需要我找其他法官自助餐的案例吗?找那么多资料后我开始同情医师了,可怜,老是要进牛棚暖身准备救援
作者:
rockido (123)
2020-05-01 10:40:00好啦 龟山法学派好棒棒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20-05-01 11:08:00
没关系,继续保持这样就对了,当连配枪的警察都开始以保护自己为唯一优先,相信我,第一个倒楣的绝对不是我们!杀一般人=没事,杀律师=干!唯一死刑!
推翻鉴定意见 乡民说不尊重专业 现在尊重专业 又说应该不采信要自己判 反正有罪就对了这不是台湾鲷是什么?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5-01 11:59:00本来就是欠骂,还想推托给医师跟立委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20-05-01 12:00:00可能会有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大家试不是搞错重点了,现在
行政法的平等原则 没有不能要求不法平等? 如果乡民认为不尊重专业是错的 何以认为本件就不用尊重专业意见了?
作者:
wenker (隔壁大叔)
2020-05-01 12:01:00应该要改善警察各项配备的改革,就算他背叛死人,这样的事还是会一直出现(楼上打错 被判)还有法官训练的方式强度,针对精神问题的预防措施酒驾部分是因为台湾没有罚麻醉之下的行为(国外有罚)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0-05-01 12:18:00跟立委无关?抄了德国刑法有关无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的条文觉得很讲人权很进步,但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的监护处分最长只有5年。这种处遇强度真的能有效预防再犯?
作者:
benz86 (AMG)
2020-05-01 12:28:00我学法的,但我不支持废死,以杀人罪为例,我认为要判一个人死刑,要审酌他当下是否是基于故意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加上动机理由恶性,像汐止杀警案,那2个嫌犯判死刑是应该的。
原po逻辑论述好强,打脸那些自以为高素质法律人好想拜你为师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0-05-01 13:00:00个人也觉得不同法官在不同刑案,对精神鉴定的采认程度不同,在外人看起来有无法理解之处。但法官依法律独立审判就订在宪法里,要让刑法第19条的认定以避免因为不同心证产生巨大差异,还不是需要回到法律面去解决?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0-05-01 13:06:00鉴定不采的判决很多,法官>>>>医生
作者:
repast (Simon)
2020-05-01 13:32:00好了啦 说一下判决哪边适用法律有违误啊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0-05-01 14:10:00不是阿 到底法官采医生鉴定报告哪里错了 你也没说阿判决出来了 原po可以逐字教一下挑错给我们看好吗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5-01 14:43:00
请问,谁会携带刀械搭乘火车?搭车没买票就不对了,还要杀人?要他补票还要被杀,这社会还有没有天理?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20-05-01 14:49:00上诉审要撤的话 就是不构成刑法19条阿 单凭一鉴定意见忽略.....事证 认事用法有误阿 要撤销怎么掰都有理由酸哪边有误的真的可以闭嘴了 哪一个判决找不到法依据?找的到法依据为什么还是有判决被撤销? 懂这逻辑矛盾吗?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0-05-01 15:01:00照楼上说法 更多判决被维持 然后这一件都还不知道不就只能看这一审到底错在哪 判决文字出来了阿 快翻
作者: Tadamisen (多粒多汁) 2020-05-01 15:47:00
携带刀械上火车在判决书有写原因就事论事,假设穷尽所能得到的鉴定结果也一样难道就能接受无罪结果吗?感情上不能接受是一回事,但要成罪终究要有依据理由这样说也许有些冷血,但我更讨厌民粹式判决今天换成精神病杀法官/黑道/某某社会大众讨厌的人同样的事情,无罪是不是变成可以接受的?
作者: Judicialyuan (鹤惊昆仑) 2020-05-01 16:13:00
牙医师遗孀周女士表示,台中高分院委托台中荣总的二次鉴定认定赖男行凶前行为不受疾病影响,法院却采用草屯疗养院第一次鉴定的当时精神状况严重结果所以为何不采荣总鉴定报告而采草屯疗养院鉴定报告?这些恐龙就只是纯粹怕被批评民粹办案,所以选择性的择选他想要的鉴定结果而已,并没有比较高明啦
作者:
repast (Simon)
2020-05-01 17:17:00原来法官都是为了怕被骂民粹办案所以不惜冒着被挖出祖宗十八代被民众骂到臭头也要站在与民粹的那头下结论来表示自己与众不同,楼上的结论厉害唷,键盘法官666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5-01 17:48:00
因为法律人都有专业知识,必须与众不同才行
楼主:
eno4022 (eno)
2020-05-01 18:26:00现在戳破真相就换带风向说有意见的人是想逼法官民粹办案?真是有创意的一顶大帽子,好吧反正我想讲的都讲了,大家自己去评断这些准时五点下班的高级公务员是不是真的无奈,那么身不由己不得不判被告适用刑法19如果还真的有人坚定护航说那都是医师跟立委的问题,法官很无奈很被动,那我承认我叫不醒装睡的人就这样,之后不回应了,免得有人说我在煽动民粹判案,呵ps.如果真的还想讨论可私信我,以上
作者:
benz86 (AMG)
2020-05-01 18:55:00一审就是错在违背民意,二审如被逆转也不意外。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20-05-01 19:05:00判决没错呀,神经病杀人本来就无罪呀,各位应该都念过吧
法官是上下班都不用打卡的责任制啦 呵呵某人永远搞不清楚重点是什么 想必依法行政和法治都不
作者:
Sandytw (肚脐风)
2020-05-01 19:11:00看法不同就说人戴帽子、装睡,这“讨论”方式很可以,呵呵
了解 如果真有这样的公务员 那有点悲哀制度的问题要从制度改 而不是执法者自己去恣意解释 为了达成特地目的而扭曲自己的判断过程法治就是尊重制度 如果执法者是依照制度判断确有不满意的结果发生 首要检讨的是制度 而不是人讲白了某人的态度就和 我就是要甲案 你们自己看着办 的机关首长有什么不一样?
作者:
longsre (Longsre)
2020-05-01 19:39:00我要是警察看到这种判决也会心寒,还这么认真拼命干嘛,这个社会可不会看在眼里,不如先保自己的命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5-01 20:03:00
有唸过法律就是好棒棒,看法都和一般人都不一样
就算有鉴定报告法官一样可以判死报告只是其中之一的证据还是回归到自由心证在犯罪当下是否有足够的行为人清醒证明这是再来上诉会不会翻盘的关键
作者: a2161 (a2161) 2020-05-01 20:32:00
被告都会坐火车,也会逃票,还不够清醒?
作者: harry0702000 (fafner) 2020-05-01 21:03:00
自己闪远点比较实在啦,早就没希望的地方
作者:
gm3252 (阿纶)
2020-05-01 23:26:00这篇的补充真的打了一堆护航觉得判决没错的脸
作者:
ksxo (aa)
2020-05-02 03:11:00觉得看这版反应很意外的 要不要也觉得小英反应很意外?
作者: toto31137 (找回对身体的自信) 2020-05-02 06:29:00
推原po超认真
作者: Hotem 2020-05-02 11:30:00
推原po用心点明‘由法院依职权为之’而法官也只能透过证据,尽可能客观地作成判决法官也是人 法医也是人 李昌钰也是人 没有人是神审判这件事:明明是人 却要做神的事 还能靠上诉制度救济认同法官难为 也认同判决受评时 会有我就是要甲案 你们自己看着办 被上级干预施压的感受判决 程序作足了 法官保护自己 判决结果却十足让人心寒个人认同 制度问题要从制度改 1.思觉失调患者有服药义务2.建立精障心缺的疫调、检定与实名制管理制度相信立委、总统和卫福部长 会用尽全力 把社会的洞补起来!推一下法官 强制就医5年已经在制度下尽力 能出力改制度更好
作者:
repast (Simon)
2020-05-02 15:30:00判决书都出来了啦 阿是看了没
作者: wolfwayne (Wayne) 2020-05-02 17:52:00
这篇文比较可笑欸
这个社会的乱源就是立委议员猪公 大家当公务员应该很能理解呀
作者: Hotem 2020-05-02 18:11:00
没有谁是乱源 你我都是人 出力改善制度 才是真的往前走
作者: op520 2020-05-02 21:24:00
呵呵是呀公务人员要有高法学素养、也要有被精神病杀掉的心理准备呢,没办法对方精神病不需要什么素养呢
作者:
lolicone (∥○△○∥)
2020-05-02 22:17:00被捅死因此结束人生,所以思考怎么自保才是重点。 这个判决的观感就是让一线人员执行业务时更省力而已。谁知道如果真的修改制度要多久 这之间又不知道要被捅死或砍死几个。 制度改了用了也不会有人因此活过来。
作者:
repast (Simon)
2020-05-02 22:32:00制度改了不会有人因此活过来,阿判死就会腻?逻辑死掉
作者:
lolicone (∥○△○∥)
2020-05-02 22:39:00所以重点本来就是自保。这次判决只会证明干嘛白死其他根本不是重点。我尊重法官判无罪啊 但也不能逼人认同这个判决吧少在那边给人画立场 我什么时候说过该判死的?你才逻辑死掉。
判死只是给死者一个尊重 谁管他有没有病??杀人就是不对
作者: Hotem 2020-05-03 02:39:00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20-05-05 09:02:00判死不是为了死者,更主要是为了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