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六年前小妹在A市a局被记了2次申诫,因为成果报告贴错照片以及迟交。所依据的是
“A市政府所属各机关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标准表”,发文者也是A市府a局,不是公惩会。
当年小妹离职了,有把年资(退抚金)领回,领回退抚金公文上说明却说我没失职或违法
情形。
六年后也就是今年又再考上当公务人员,请问:
1.在公务人员履历上会有惩戒记录吗?(毕竟那是机关惩处而非公惩会)
2.会影响二次回锅的公务员生涯吗?
3.之前被记只有心灰意冷想赶快离职,因为和当时的科长处的不好@@ 去年有想过要申诉
洗掉污点,但据说申诉通常没用还会黑掉,会有机会洗白吗?
谢谢各位看到这里,再次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