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要分两个层次讨论
一、政府有没有限制公务员出国的权利?
我是认同机关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可以限制公务员出国。
理由是以这次疫情来看,出国后很有机会在回国后须居家隔离
就算不须隔离,其实也有机会把疫情带到工作环境
试想一个公务机关大部分员工被隔离造成业务停顿
这种情况是绝对必须要避免的
直属主管本来就有请假准驳的权限,
基于防疫视同作战、还有可能带来的影响,
所以我认为限制公务员出国是有道理的。
二、限制公务员出国是谁的权责(或者说应经过怎样的程序)?
这次我觉得比较有问题的是,
地方政府没有权限自行宣布限制公务员出国。
防疫视同作战,是否有禁止公务员出国的必要应该是全国一致的
不应该交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应该由中央统一规定
而且人身自由是很重大的限制,
我认为应该经过立法院同意后才可以限制。
结论:
1、合理事由的前提下限制公务员出国的话是可以的。
2、应全国统一规定,并经立法院同意。
值得讨论的还有,
在机关已经准假出国的前提,要求公务员销假时
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责的问题
我是认为公务员应该要理解自己对公民的义务
安排出国时应做好一定程度的风险控管(例如投保或选择可退费的旅游管道等)
基于出国须提前准备及不可事前预知的前提
机关应该在一定的范围内(例如固定金额)补偿公务员的损失
但应该提出实质损失的证明(例如机票等)
※ 引述《ritud (小风)》之铭言:
: ※ 引述《dodobaho (dodo)》之铭言:
: 首先,澎湖是全禁,台南是二级,这种事情标准不一你底下所述
: 合理的依据是什么我就不太清楚,要共体时艰可以,但要不要干
: 脆统一断航就好了?
: : 我是觉得蛮合理的,本来警示就代表风险了,要求你不去没什么不对,
: 所谓的警示本来就要有客观的标准,而客观的标准就是中央,旅
: 行社、航空公司的退费标准也是按照中央的处理,那严于中央的
: 要求为什么会合理呢?
: 当然只是宣导就还OK,但要行使长官的权利禁止,那长官要赔付
: 造成的损失吗?
: : 至于说要偷偷去的,如果不是反串,真的不建议。
: : 你要是真的没报备去了,没事就算了,万一有事,事情曝光,你和你的直属应该一起黑了。要好死不死,你真中奖了还传给民众,那考纪会一定免不了。后台不够硬的切勿作此想。
: : 一定要扯宪法的我是觉得想太多,为避免紧急危难,本来就可限制人身自由,这也是传染病防治法的依据。
: : 因为疫情增加很多工作量,目前自己是连假都不敢请,还能想出国的人,真的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
: 限制出境是很严重的强制处分,地方政府没有这种权限,地方政
: 府能做的就是准不准假而已,所以不请假的话,长官又能怎样?
: 228 虽然只有三天,但是接下来清明有4 天耶,出国一定要请假
: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