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前辈大家好,小弟有幸考上108年高考电力工程,名次在前半,这几天爬了很多文,
选了下列职缺:
考量顺序:
A.工作内容简单B.有无提供宿舍等外在环境因素C.Money
因此想了解前辈的经验
谢谢前辈们的帮助
1.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北市)(技士)(五~七)
(1)办理正字标记申请、管理、品目增修等相关业务。
(2)公文处理。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4)本职务未来配合行政院组织调整,将随同业务移拨至他机关,届时并以调整后情形为
准。
2.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台北市)(工程员)(五~七)
(1)办理电力工程相关业务。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3.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新北市)(检查员)(七)
(1)事业单位及电力工程发电、输电、配电安全卫生设施检查、宣导、监督与辅导业务。
(2)劳动检查业务之研究改进事项及公文处理。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4.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北市)(技士)(五~七)
(1)办理电力工程相关业务。
(2)临时交办事项。
5.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桃园市)(技术员)(四~六)
(1)电力工程相关技术及研发工作。
(2)本职缺未来配合行政院组织调整,将随同业务移拨至改制后之行政法人,届时并以调
整后情形为准,不愿随同移转者,由监督机关协助安置。
(3)本职缺职务列等为委任第4职等至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因机关业务需要,爰提报高考三级需用职缺。
6.桃园市政府秘书处(桃园市)(技士)(五~七)
(1)办理电力工程相关业务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7.桃园市政府艺文设施管理中心(桃园市)(技士)(五~七)
(1)负责本中心机电设备及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及屐约管理。
(2)协助本中心所属馆舍机电相关工作。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8.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桃园市)(技士)(五~七)
(1)办理本院办公厅舍之电梯、空调、通讯等系统维护采购与修缮暨保养管理事宜。
(2)办理本院新办公厅舍之资通信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履约管理、系统设备施作督导事宜
。
(3)办理本院新办公廰舍装修工程督导事宜。
(4)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9.台中市新建工程处(台中市)(副工程司)(七)
(1)公有工程之机电、空调、电梯、给排水、消防等规划、设计、执行相关事项,工程会
勘、机电协调会、专案机电工程发包。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0.台中市劳动检查处(台中市)(检查员)(七)
(1)劳动检查业务。
11.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台南市)(技士)(五~七)
(1)办理电力工程职系业务。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2.台南市政府水利局(台南市)(帮工程司)(六~七)
(1)本局防汛之电力工程、资讯工程相关业务。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3)工作地点除局本部外,另包含安平水资源回收中心(台南市安平区健康路三段15号)。
13.高雄市政府捷运工程局(高雄市)(帮工程司)(六~七)
(1)办理捷运系统之电力供应、变电设备等系统工程之规划设计、研究、管理等事项。
(2)负责电力系统之规范及发包文件之订定、审核、管理等事项。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4.高雄市政府捷运工程局.(高雄市)(帮工程司)(六~七)
(1)办理捷运系统之电机设备等系统工程之规划设计、研究、管理等事项。
(2)负责电机系统之规范及发包文件之订定、审核、管理等事项。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5.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恒春航空站(高雄市)(工务员)(五~七)
(1)办理航站电力系统及空调设备之规划维护及管理。
(2)办理电力系统设备招标及用电安全检验及相关外包维护合约督导与管理。
(3)临时交办事项。
(4)本职缺系占恒春航空站员额,工作地于高雄国际航空站,若因业务需要得调配回归恒
春航空站服务。
焚化厂
16.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内湖垃圾焚化厂(内湖)(工程员)(五~七)
(1)规划采购及办理焚化厂相关电力设备委托专业厂商进行巡检、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等作业。
(2)监督管理焚化厂平时维护厂商相关作业。
(3)监督管理焚化厂岁修厂商相关施作作业。
(4)需配合任务调整调派。
(5)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7.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木栅垃圾焚化厂(木栅)(工程员)(五~七)
(1)垃圾进出厂、底渣出厂及废弃物稽查等相关业务。
(2)电力工程职系相关业务。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8.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北投垃圾焚化厂(北投)(工程员)(五~七)
(1)电力工程等相关业务。
(2)须配合轮班工作。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学校
19.国立政治大学(台北市)(技士)(五~七)
(1)校区冷气空调系统及其他小型修缮维护业务。
(2)学生宿舍冷气空调修缮维护管理业务。
(3)办理各项空调设施设备汰旧维护事项业务。
(4)协助校区机水电设施设备维护、电力监控及各项停电复电等维护作业。
(5)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20.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附属桃园农工高级中等学校(桃园市)(技士)(五~七)
(1)全校之高压及一般用电设备(施)维护及管理。
(2)水(含饮用水)及电话之管理。
(3)消防业务之办理。
(4)校园修缮事项管理。
(5)其他交办事项(协助督促整理树木花草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