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前提下,关于下面两个机关(风气、工作内容),请问各位前辈有建议吗?
1. 国立基隆高级海事职业学校(基隆市祥丰街246号)
职等: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职称:技士
工作内容:
(1)实习场管理及安全维护。(2)协助实习课。
(3)器材、设备维护及保养。(4)协助科务执行。
2. 新北市政府渔业及渔港事业管理处(板桥、淡水、贡寮办公室)
职等:委任第4职等至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 职称:技佐
工作内容: (1)办理渔业管理及水产养殖相关业务。(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先谢谢大家的观看及回复了!
*以上为代PO 但若有长篇的建议发站内信也可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