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台中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814号刑事判决

楼主: aa3ch (啥利破特)   2019-08-10 03:37:08
茶别案判决书意外看到的
懒得看完没关系,总之重点呢
sky0302大大先前在板上PO了
[请益]实务训可不可以请假
[讨论]被主管阴了,求自保和找碴方式
两篇文章,内容涉及对长官同仁的人身攻击
被主管告上法院,判决有罪,罚金五千元
虽然罚则不重,但在司法机关也算是有纪录了
还是请各位版友发言要多注意啊
裁判字号: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 107 年易字第 81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07 年 07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妨害名誉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107年度易字第814号
公 诉 人 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丙○○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7年度侦字第
3892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丙○○犯公然侮辱罪,科罚金新台币伍仟元,如易服劳役,以新
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实
一、丙○○于民国106 年间考取公务人员普通考试文化行政类科
,于106 年12月21日分发至台中市文化资产处担任实习助理
员,并预定自107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9日接受普通考试录取
人员之基础训练,实务训练期间由文化资产处遗址传艺课课
长甲○○担任丙○○之主管兼辅导员;丙○○因不满甲○○
叮嘱其无须加班至晚间10点,且要求丙○○于基础训练期间
回台中市文化资产处处理业务,丙○○明知在台中市文化资
产处任职之人员约50、60人,已有部分员工知悉丙○○与甲
○○之上开加班与基础训期间回单位处理公务之争议,竟基
于纵使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之员工知悉亦不违背其本意之公然
侮辱不确定故意,于107 年1月5日夜间11时31分许,在丙○
○位在台中市之住处,经由互联网连线至“批踢踢实业坊
”电子布告栏之“Public Servan 看板”,在不特定人或多
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上开电子布告栏看板,以暱称“sky030
2”张贴标题为“[请益]实务训可不可以请假”之文章,于
文章内容叙明其到职2星期、2天加班到10点、元旦自主加班
、加班惹来酸言酸语之背景资讯,并以“操你妹的,业务能
准时办完,谁想加班啊,干”、“你他妈的调训公文你他妈
是看不懂是不是,干”、“干你妈的垃圾主管”、“是在秋
山小”等语辱骂甲○○;又丙○○因于107年1月11日已口头
向甲○○申请翌日即同年月12日加班补休之休假,且已于人
事系统提出申请,并制妥业务代办事项予甲○○及职务代理
人等程序,甲○○竟未批准该假单复未告知其应来上班,致
其该日为旷职,而丙○○明知上开与甲○○间之休假争议已
有其他同仁知悉,竟接续基于公然侮辱之不确定故意,于同
年月14日上午10时55分许,在丙○○位在台中市之住处,经
由互联网连线至上开“Public Servan 看板”,在不特定
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上开电子布告栏看板,以同一“
sky0302 ”之暱称,张贴标题为“[讨论]被主管阴了,求自
保和找碴方式”之文章,内容叙明周四(即107年1月11日)
已申请补休及交接业务之程序详情,然该假单未经主管批准
复未通知其应来上班之前因后果,并张贴内容为“已经去信
大主管,如果大主管不管好他的狗”、“可以私信我,以免
狗官有所防范”等足以减损他人名誉之文字讯息,而其同于
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任职之同事,倘知悉丙○○与甲○○之上
开纠纷,即得经由上揭电子布告栏之张贴内容,得悉丙○○
发布文章之内容即系影射甲○○为“垃圾主管”、“秋山小
”、“狗”、“狗官”,而以此方式公然侮辱甲○○。
二、案经甲○○诉由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理 由
一、程序能力部分:
(一)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5条第1项定有明文,而该条项所谓之犯罪地,
参照刑法第4条之规定,解释上则应包括行为地与结果地(
最高法院72年台上字第5894号判例可资参照)。查被告丙○
○之住所地虽为云林县,然被告于侦查中自承其上网张贴本
案文章之地点在台中市住所等语[见107年度侦字第3892号卷
(下称侦卷)第16 页],是本件之犯罪地系属本院辖区,本
院自有管辖权,况如犯罪事实所示之侮辱文字系上传于网络
上公示于众,而告诉人之住所系在“台中市”,故而告诉人
之人格名誉受损之结果地,自当包含本院辖区无讹,故本院
就本案自有管辖权,被告抗辩应将本案移转予“批踢踢实业
坊”之传输主机放置地即台北地方法院,应属无据,先予叙
明。
(二)按被告以外之人于侦查中向检察官所为之陈述,除显有不可
信之情况者外,得为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59 条之1第2项定
有明文,此乃因侦查中对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证人、鉴定人
、告诉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所为之侦查笔录,或被告
以外之人向检察官所提之书面陈述,性质上均属传闻证据。
惟现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代表国家侦查犯罪、实施公
诉,依法其有讯问被告、证人及鉴定人之权,证人、鉴定人
且须具结,而实务运作时,检察官侦查中向被告以外之人所
取得之陈述,原则上均能遵守法律规定,不致违法取供,其
可信度极高,职是,被告以外之人前于侦查中已具结而为证
述,除反对该项供述得具有证据能力之一方,已释明“显有
不可信之情况”之理由外,不宜遽指该证人于侦查中之陈述
不具证据能力。又所谓显不可信之情况,法院应审酌被告以
外之人于陈述时之外在环境及情况,例如陈述时之心理状况
、有无受到外力干扰等,以为判断之依据。又是否有上述显
不可信之情况,系指从卷证本身,综合检察官侦讯时之外部
、客观环境及情况(诸如:受讯者陈述时之心理状况有无受
到外力干扰等),予以观察审酌,可否发现证言有不可凭信
之情形。而该被告以外之人嗣于审判中就被告相关事实是否
有为相异之证词、所为证词内容如何,仅属此嗣后审判上陈
述之证明力问题,与其先前于检察官侦讯时之外部、客观环
境及情况无关,显非属上开规定所称之显有不可信之情况(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2200号判决参照)。查证人丁○
○于侦查时之证述,系由检察官依法告知具结义务及伪证之
处罚后,经证人具结后所为之证词,此有证人之侦讯笔录及
其结文附卷可稽(见侦字第14页反面至15页反面、第18页)
,并非检察官非法取供而得,嗣证人丁○○并于本院审理时
到庭作证行交互诘问,足资保障被告之反对诘问权,且依本
案卷证,综合讯问时之外部情况,为形式上之观察或调查,
并未见有何非出于其真意而为供述或违法取供之情事,并无
显不可信之情况,依刑事诉讼法第159 条之1第2项规定,自
具有证据能力。
(三)次按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外之陈述(含书面陈述),虽不符
合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1至第159条之4之规定,但经当事人
于审判程序同意作为证据,法院审酌该言词陈述或书面陈述
作成时之情况,认为适当者,亦得为证据;当事人、代理人
或辩护人于法院调查证据时,知有第159条第1项不得为证据
之情形,而未于言词辩论终结前声明异议者,视为有前项之
同意;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5第1项、第2项分别定有明文。
本件检察官、被告对本判决下列所引用其余供述证据之证据
能力,均表示无意见而同意作为本案证据(见本院卷第67页
反面至68页),本院审酌上开证据资料制作时之情况,尚无
违法不当及证明力明显过低之瑕疵之情形,依刑事诉讼法第
159条之5第2项规定,均具有证据能力。
(四)另本院下列所引用之非供述证据之证据能力部分,并无证据
证明系公务员违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且检察官、被告于本院
审理时亦均未主张排除其证据能力,迄本案言词辩论终结前
复未表示异议,审酌前揭文书证据并无显不可信之情况与不
得作为证据之情形,依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之4反面解释及第
159条之4之规定,均认有证据能力。
二、认定犯罪事实所凭之证据及理由:
讯据被告固坦认于上开时、地,在批踢踢实业坊之 Public
Servan看板张贴本案文章一事,然矢口否认有何公然侮辱犯
行,辩称:伊张贴本案文章之目的是在抒发情绪与处理职场
霸凌,伊没有指名告诉人之名字,也没有指名任职单位,一
般人无法从该文章得知伊所指之主管为何人,自不该当公然
侮辱之要件云云。惟查:
(一)被告于107 年1月5日夜间11时31分许,在其位于台中市之住
处,利用电脑连接互联网,在不特定人得以阅览之批踢踢
实业坊Public Servan看板,以暱称为“sky0302”张贴标题
为“[请益]实务训可不可以请假”之文章,内容叙明“已经
到任2个礼拜,每天都累的跟狗一样,已经2天加班到10点,
元旦还来自主加班... 加班就算了,不但没鼓励,还惹来酸
言酸语... 基础训期间还要被凹回来做事”,并称:“操你
妹的,业务能准时办完,谁想加班啊,干”、“你他妈的调
训公文你他妈是看不懂是不是,干”、“干你妈的垃圾主管
”、“是在秋山小”;复于同年月14日上午10时55分许,在
其位于台中市之住处,利用电脑连接互联网,在不特定人
得以阅览之批踢踢实业坊Public Servan 看板,以相同暱称
张贴标题为“[讨论]被主管阴了,求救自保和找碴方式”之
文章,文章内容叙明“情形说明:周四(按指107年1月11日
)我就在办公室口头告知+系统申请补休,主管当时并无表
示异议,她也知道有在系统申请,因为我要去受训了,写了
一张业务代办事项给主管和代理人看过,当时均无表示异议
,结果... 周五晚上,我才知道我假没过,一整天没人通知
我,主管说,她周四只是知道我要补休,并无表示同意,她
说周五才看到假单,她说她周五才发现我业务交代不完全,
她说我看到假单没过就应该自己来上班”,并称:“我已经
跟她翻脸,已经去信大主管,如果大主管不管好他的狗,我
就去找局长、找议员,要玩就来玩”、“愿意教我的前辈,
可以私信我,以免狗官有所防范”等节,业据被告于审理时
自承不讳(见本院卷第69页),并有批踢踢实业坊看板Publ
ic Servan上开文章之影本附卷为凭[ 见107年度侦字第3892
号卷(下称侦卷)第6页至第7页反面 ],此部分事实堪信为
真。
(二)按刑法公然侮辱罪所称之“侮辱”,系以使人难堪为目的,
以言语、文字、图画或动作,表示不屑、轻蔑或攻击之意思
,足以对于个人在社会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达贬损其评
价之程度。本罪祗须侮辱行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
见共闻,即行成立(司法院院字第2033号、第2179号解释意
旨参照);须系针对“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发之言论(
司法院院解字第3806号解释意旨参照)。是行为人针对特定
人指名道姓发表侮辱言论,固无疑义;如未指名道姓时,自
须系就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数人可得推知之人发表侮辱言论
,始足当之。是倘依行为人发表言论之旨趣,结合其他情事
综合观察(例如:发表时序、前后语意、言论背景等),得
推知行为人所指为何人者,即属之。经查:
1.被告于106 年录取公务人员普通考试文化行政类,依据公务
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之训练计画,被告应接受合计4 个月
之基础训练与实务训练,基础训练期间为4 周,其余为实务
训练,被告自106 年12月21日起至台中市文化资产处接受实
务训练,并预定于107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9日接受基础训练
一事,为被告自承无讹(见本院卷第32页反面),并有公务
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107年5月15日公训字第1070005828号
函及检附之公务人员高普初考及相当等级特种考试基础训练
课程架构及配当表、106 年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录取人
员训练计画在卷为凭(见本院卷第38页至49页反面),此部
分事实应可认定。
2.又证人即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之职员丁○○于本院审理时具结
证称:伊在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任职2年7个月,该处之组织编
制为处长、秘书、2 位副研究员,并有综合规划课、遗址传
艺课、资产修复课、古蹟历建课,综合规划课,处长室、遗
址传艺课是在文创园区R10栋,另2 个课在R14栋,整个文化
资产处大约有5、60 名员工,每一课约有11人至13人,伊与
告诉人、被告均在遗址传艺课任职,告诉人是课长,与其他
同仁坐同一个空间,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伊知道被告于 107
年1 月间有申请补休,也有找代理人,因为被告有点假单给
别人,一般伊们课里的同仁要休假,除了点假单之外,仍要
去跟被告即课长说,伊有看过被告张贴之本案文章,是文化
资产处的同事传来传去看到的,伊们处里有蛮多人会去看批
踢踢实业坊的Public Servan版,所以应该4个课室都有人看
到,大家聊天的时候会讲,伊们文化资产处有一群同事有一
个群组,伊在该群组知悉有上开批踢踢实业坊文章的事,伊
们课里的人有一部份人知道被告星期五有要申请补休,而且
伊知道被告有因加班的事情,被告诉人关切,告诉人有找被
告谈话,跟被告说加到这么晚也没有人可以帮你或是让你问
问题,伊本来看不出来1月5日的那篇文章是谁张贴的,但后
来连同14日的文章比对下来,感觉就是认识的人,很容易让
人认为遭遇很像处里的同仁即被告,是同一个人等语(见本
院卷第62页反面至66页反面);于侦讯时具结证称:伊在机
关内听到同事在传这件事并要伊自己去批踢踢实业坊上开看
板搜寻,关键字就是“实务训”,伊们机关的人都感觉的出
来,例如文章内容称到职两个星期及两天加班到10点,元旦
还来加班,及剩下一星期要去受训,星期五要给被告补休,
从这些文字迹象,与被告在办公室发生的状况都雷同,这些
事情伊们课内的同事都知道,其他科室也有人知道这件事,
看过这些文章的同仁都会认为被告骂的是告诉人,因为被告
说的内容,包含来加班还被酸,伊们知道课长有找被告谈话
,跟被告说不要加到那么晚;而且因为被告业务是志工业务
,刚好有一个活动在被告基础训期间,伊们有问被告要不要
来帮忙,后来有问保训会,保训会说不可以,所以后来没有
让被告回来等语(见侦卷第15页正反面);核以证人即告诉
人于本院审理时具结证称:被告于107年1月11日站在自己的
位置上,伊们课里的同仁陈德轩跟被告讨论要交接的业务,
伊过去听被告与陈德轩谈话,被告当时跟伊说隔天要请假,
被告的座位紧邻其他人,伊不确定其他同仁有无听到被告说
要请假的事,后来是课内的同事跟伊说批踢踢实业坊的这件
事,伊去找证人丁○○,因为丁○○有参加处里同仁的群组
,是特别容易接受课外的资讯,伊去拜托丁○○把该文章找
出来给伊看等语(见本院卷第72页正反面)。堪信被告张贴
本案文章后,因同在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任职之其他员工发现
上开文章,比对被告于该文章中自陈之背景资料,例如于10
7年1月5日张贴本案文章时到职2个星期、2 天加班到10点、
元旦亦有加班,实务训之单位要求被告于基础训训练期间回
单位处理公务等节,以及被告于107年1月11日向告诉人申请
补休未获核准之情事,均与被告在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为公务
人员实务训练发生之情节相符,而得知该篇文章系被告所张
贴,是被告文章所称之“主管”,即为被告任职于台中市文
化资产处遗址传艺课之课长且担任被告实务训之辅导员即告
诉人一事,应属明确。又被告张贴上开文章时,明知其叙述
之背景资料,已足以使同在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任职之员工即
特定多数人知悉张贴文章者为被告,其所述之“主管”即为
告诉人,仍基于纵使为该机关内员工知悉亦不违背其本意之
公然侮辱不确定犯意,于上开文章中以“操你妹的,业务能
准时办完,谁想加班啊,干”、“你他妈的调训公文你他妈
是看不懂是不是,干”、“干你妈的垃圾主管”、“秋山小
”、“如果大主管不管好他的狗”、“以免狗官有所防范”
等足以贬损告诉人名誉之文字讯息,侮辱告诉人,其所为公
然侮辱犯行,已属明确。
(三)被告虽辩称证人丁○○证称可从本案文章推测辱骂者为被告
,实属其个人臆测,其录取该年之公务人员普通考试之人数
多达1046人,该文章难以特定系其所张贴,伊没有公然侮辱
之主观犯意云云置辩。惟查:被告张贴之上开文章除叙明当
时其系接受公务人员之实务训练外,亦叙明其到任时间、加
班日数、主管要求其于基础训练期间回实务训单位从事公务
,以及已申请特定日期之公差补休,并制妥业务交接文件,
然主管未核准其假单之特定性、细节性事项,而告诉人、被
告及同属台中市文化资产处遗址传艺课之其他员工,均在未
隔间之办公室工作,被告与告诉人就上开加班、公差补休、
基础训期间回原单位处理公务等争议,并非无知悉之可能,
被告明知该情节已足以使知悉上情之台中市文化资产处员工
特定张贴文章者为被告,犹仍基于纵使该特定多数人知悉亦
不违背本意之公然侮辱犯意,于批踢踢实业坊之上述公开看
板为上开侮辱性言词,其具有公然侮辱之不确定故意,应属
明确,被告前揭所辩,实难凭采。
(四)按刑法第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罪,系指对人詈骂、嘲笑、侮
蔑,其方法并无限制,不问以文字、言词、态度、举动,只
须以公然方式为之,而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有感受难
堪或不快之虞,足以减损特定人之声誉、人格及社会评价即
足。又以最粗鄙之语言在公共场所向特定之人辱骂时,倘为
其他不特定人可以闻见之情形,而其语言之含义,又足以减
损该特定人之声誉者,自应成立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罪(司
法院院字第1863号解释意旨参照);刑法第309条第1项所谓
“公然”系指不特定多数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状态,
不以实际上已共见或共闻为必要,且只须侮辱行为足使不特
定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即行成立(司法院院字第2033
号解释意旨参照)。查被告于上开文章怒骂告诉人“操你妹
的,业务能准时办完,谁想加班啊,干”、“你他妈的调训
公文你他妈是看不懂是不是,干”“操你妈的垃圾主管”、
“是在秋山小”、“大主管不管好他的狗”、“狗官”等语
,衡酌告诉人可清楚感受被告情绪激动之辱骂,自属攻击性
言词,其所为以“操你妹的”、“干”、“操你妈的”、“
垃圾主管”、“秋山小”、“狗”、“狗官”之足以贬低他
人名誉之粗鄙言词,既非具体指称某一事实,仅是其主观、
情绪性的评价,并不带有公益色彩,已无所谓真伪,即与真
实恶意原则适用之基础不同,况即使是对于可受公评之事为
评论,然以公然侮辱之方式为之,亦无阻却违法之可言,衡
诸一般社会通念,堪认上开言语系恣意谩骂告诉人,其用词
除主观上发泄情绪以贬抑他人行为外,与被告所评论之具体
事实本身毫无语意关连,实不见有何助于事实之描述、评论
,足认被告系以此强烈情绪性之词句攻讦告诉人,非就事论
事而为合理之评论,已超越他人忍受逾越合理范围,堪以认
定。
(五)被告复辩称其系针对政府官员之职场表现、领导方式所发表
之言论,为可受公评之事项云云。惟查,宪法第11条固保障
人民之言论自由,保障意见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
资讯及自我实现之机会。但言论自由为一种“表达的自由”
,而非“所表达内容的自由”,表达本身固应予以最大之保
障,任何见闻及想法都“能”表达出来,但所表达的内容,
仍应受现时法律之规范,表达人应自行负法律上之责任,因
此“言论自由”概念下之“评论意见”是否是“适当”,仍
应加以规制。而个人之评论意见,虽随个人之价值观而有不
同看法,无一定之判断标准,然仍应遵循法律及就事论事之
原则,以所认为之事实为依据,加以论证是非,可为正面评
价,亦可为负面评价,依个人的自由意志选择,做道德上的
非难或赞扬,但并非随意依个人喜好,任意混入个人感情,
表示纯主观的厌恶喜好,若系以不堪、不雅之词语而为情绪
性之谩骂,则得认为其已丧失评论之适当性,亦不具阻却违
法之要件。是以在社会日常生活中,虽应对于他人不友善之
作为或言论存有一定程度之容忍,惟仍不能强令他人忍受逾
越合理范围之侵害言论。查被告张贴上开空泛且客观上轻蔑
而使人难堪、足以贬低人格与社会评价之本案言词抨击告诉
人,并非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亦不符适当评论,
更难以此认可达成何种公益目的与效果,又纵认被告确能因
此宣泄抒发情绪,实现自我,然此种言论既属空泛攻击性言
词,并无助于促进民主或社会健全发展之功能,该言论之表
见自由在与他人名誉或人格尊严等发生权利冲突竞合时,并
无应受特别保护之优越性,是前开言论之张贴发表已应非属
可受公评之事项,被告上开所辩,仍属无稽。
(六)综上,被告所辩均无足采,其所为公然侮辱犯行事证明确,
应依法论科。
三、论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为,系犯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被告于
公务人员实务训期间因与担任辅导员之告诉人相处不睦,不
满告诉人对其之人事管理措施,而于密接之时间,在公开之
批踢踢实业坊PUBLIC SERVAN 电子布告栏,先后发布上开载
有侮辱告诉人语句之贴文,侵害同一法益,各行为之独立性
极为薄弱,依一般社会健全观念,难以强行分开,应视为数
个举动之接续施行,为接续犯,仅论以一罪。
(二)爰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审酌被告于台中市文化资产处任
职期间,纵因加班、补休、基础训期间应否回原单位协助之
人事行政事宜,与担任上级及辅导员之告诉人意见不一,被
告因此心生不快,或认需在公开网络留言板上询问他人之建
议,仍应秉持理性和平,就事论事之方式讨论,而非恣意发
布载有上述谩骂语句之贴文,使告诉人感到难堪、不快,且
在现今互联网资讯流通迅速,所及范围无远弗届之情形下
,自已对告诉人社会上之名誉已造成损害,行为非属有当;
又被告犯后虽有意与告诉人和解,赔偿告诉人损失,然仍否
认犯行,难认有悔意,兼衡被告大学毕业、未婚、目前无业
、家庭经济状况普通之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及被告上
开言论除造成告诉人于职场上难堪窘境外,亦在网络上遭不
知名之网友贬抑告诉人之性别、年纪、婚姻状况等节,有本
案文章及其下之推文内容在卷为凭(见侦卷第6页至第7页反
面),其对告诉人造成伤害之程度等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
所示之刑,及易服劳役之折算标准。
据上论断,应依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309条第1
项、第42条第3项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条之1第1项、第2项前段
,判决如主文。
本案经检察官蔡仲雍提起公诉,检察官乙○○到庭执行职务。
中 华 民 国 107 年 7 月 5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王姿婷
以上正本证明与原本无异。
如不服本判决应于收受判决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书状,并应
叙述具体理由;其未叙述上诉理由者,应于上诉期间届满后20日
内向本院补提理由书(均须按他造当事人之人数附缮本)“切勿
迳送上级法院”。
告诉人或被害人如对于本判决不服者,应具备理由请求检察官上
诉,其上诉期间之计算系以检察官收受判决正本之日期为准。
书记官 巫惠颖
中 华 民 国 107 年 7 月 5 日
附录论罪科刑法条
中华民国刑法第309条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
下罚金。
作者: pk0943 (.)   2019-08-10 06:40:00
ucptt还查的到
作者: gt3glaylove (gt3glaylove)   2019-08-10 07:55:00
不容易可以写那么多
作者: crazyL   2019-08-10 08:40:00
哇......
作者: my1938 (不知道该说什么)   2019-08-10 08:56:00
网络上发言本来就要小心谨慎…情绪抒发可以,但没事把细节写得太详细,这样知悉此事的人就有办法影射出来了而且原文里骂不只一次,还有点难听,细节还写的这么清楚,会被吉感觉也不意外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9-08-10 09:01:00
被告现在无业是实务训就没过了?
作者: pk0943 (.)   2019-08-10 09:03:00
很多人上来po文都会隐瞒事实,只贴对他有利的事实。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19-08-10 09:05:00
结果原po写的刚到部就被要求加班到晚上10点,以及主管不准假导致旷职等等情事,都是事实?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9-08-10 09:27:00
看来在判决书中已被认证
作者: xxkittenxx (夏树)   2019-08-10 10:51:00
法院认证,以后找缺可以先去法院判决书系统查一轮。
作者: loking (J)   2019-08-10 11:54:00
法院认证的台中市文化资产处课长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0 12:54:00
不过菜鸟也多学着点,不要还没训练就在那机机歪歪,什么都是假的,拿到公务员资格才是真的
作者: pk0943 (.)   2019-08-10 13:09:00
http://goo.gl/BJ1OOp这一篇是上来抱怨实务训练被刁难,结果实务训练不及格,最后行政诉讼被驳回判决确定。在这里不确定的事请不要讲,上面bota那篇说立法院商调内定,已经跟他说也有立法院同仁在板上看,他也不信。
作者: s40325 (小干)   2019-08-10 13:59:00
把新人操成这样,这单位484没有检讨阿?
作者: kid33   2019-08-10 14:39:00
之前有朋友被主管刁难到辞职 他也是不敢po 怕被发现感觉公务人员发生一些事情 应该有发声及讨论的地方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19-08-10 16:03:00
他是因为骂脏话被判,并不是假新闻毁谤呀。反而是台中市政府被法院认证才好笑吧
作者: narazaki725   2019-08-10 22:46:00
我比较疑惑5日和11日的文章 有难以强行分开吗XD
作者: breez (微风)   2019-08-11 08:22:00
这鼻屎大事,判决书可以写这样多字?辛苦了 感觉屎缺
作者: Sn (序號無限)   2019-08-11 18:00:00
颗颗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19-08-19 11:23:00
公务体系里面本来就一堆烂到不能再烂的人
作者: zzxx1017 (承义)   2019-08-19 11:43:00
结果法院认证原po真的被刁难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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