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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31
〔记者吴政峰、王秀亭/综合报导〕台东地院民事庭法官郭玉林,看不惯刑事庭法官吴俐
臻的父亲在法官宿舍旁种菜与使用公家水源,竟六度在不相干的判决书中“置入”文章批
评吴俐臻与吴父,将判决书公器当成脸书抒发情绪,让收到判决书的当事人一头雾水,台
东地院认为此举非同小可,日前送法官评鉴委员会,法评会昨决议将郭玉林移送监察院审
查,并建请免除法官职务重惩。
郭玉林擅藉判决书修理同僚
郭玉林不满吴俐臻的宿舍晚上九点后传出钢琴声、吴父把宿舍旁的庭园当菜园用、开公家
自来水洗车,因而和吴产生嫌隙,郭六次故意于判决书中置入与案件无关事项;其中在国
有财产署补偿金民事简易判决书中,仅六页的判决书就有两页点名批判吴及吴父在法官宿
舍开垦种菜一事。
公器私用严重损害司法形象
郭还在判决书指吴父拿锄头、镰刀、偷拍,危及法官安全,甚至还提及台东地院重刑事甚
于民事、参审模拟法庭耗损司法资源、不重视民庭的影印机需求等语,让收到判决书的当
事人摸不著头绪,台东地院认定郭滥用具公信力的判决书,将郭送交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
。
法评会指出,郭玉林将宿舍争议、不满法院事务分配、评论吴俐臻审案采用证据不当等与
案件事证毫无关联的内容置入判决书,令人产生法院判决“公器私用”的错误印象,且严
重损害司法形象与信赖,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
法评会认为,郭玉林利用判决书做为攻击与评论工具,且将不相关联事项置入判决内容,
已严重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情节重大,认定郭玉林有重大违失,台东地院请求评鉴成立。
法评会审酌,郭玉林六次故意于判决书中置入与案件无关事项,事后还辩称为“法律见解
”,毫不知错误与悔改,因此决议移交监察院审查,并建议免除法官职务,转任法官以外
公职,或更重的惩戒;台东地方法院则对法评会的决议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