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 教育部
人员区分: 一般人员
官职等: 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资格条件: 一、高考或其他相当等级特考及格,具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之现职公务人员。
二、大学(含)以上地政相关系所毕业。
三、熟稔国有财产法、土地法规,具不动产管理经验者。
工作项目: 一、部属机关不动产管理相关事项(含不动产拨用、征收、报废、受赠等)。
二、不动产法令修订开会出席及相关案件之会办事项。
三、配合行政院执行国有土地占用及清理活化等专案。
四、其他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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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各位先进,教育部这个缺的工作性质如何?(感觉上第三点有点类似国产署处理占用的性质);另外想了解办公室风气跟加班情形如何?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分享经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