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共契下订问题

楼主: bota (llll)   2019-04-26 19:51:44
: 推 Crossbearer: 我想问,假设我有个案子300万,我拆成3份各100万,一 04/26 11:50
: → Crossbearer: 样都是公开招标也在级距里没规避什么,纯粹我爽拆而 04/26 11:50
: → Crossbearer: 已,这样也会被质疑吗 04/26 11:50
: 如上,可能因三个采购程序,变成三个犯罪行为,吃三个图利
: 但是三个具体个案,还是实质看不法利益的判断
我倒觉得 Crossbearer 这状况还好, 理由:
(1) 一个300万 跟 3个一百万, 等标期都是14天,
并没有规避等标期的问题
跟一个一百万, 拆成三个30 30 40, 等标期剩5~7天有别(5天的话, 礼拜五
上,礼拜一截止,...实质上只有两天)
跟新闻一个20万拆成两个10万以下, 差更多, 新闻这个是连公告都躲
(2) 整个采购过程, 都没有跟厂商电话联络(检察官调不到电话通联),
... 甚至假设3个标案, 由三家不同的厂商得标
这个要定罪太困难了: 一没有意图, 二没有犯意联络(假设从招标到决标都自
力完成, 没有打电话给厂商)
(3) 拆成三个, 一样有竞价的程序,... 并没有买贵的问题,... 反之,
因为国库没有买贵,... 那三家得标厂商拿到的是合法的利益
(4) 结论: 不要自己吓自己
: → eno4022: 使第三方获取利益就算图利了,跟厂商有没有塞钱给你是二 04/26 11:57
: → eno4022: 回事 04/26 11:57
最后,
(1) 这个 case, 是有人去检举, 还是廉政署主动侦办?
第一次看到办, 20万分拆两个十万
老实说, 现在还是有很多单位喜欢这样搞
(2) 这是地检署第一次办这么小额的分拆案吗?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9-04-26 20:27:00
这次我得觉得你是对的,300万的案子跟100万的案子,从头到尾程序都是一样的。除非检调认为我谈好三家来标,所以故意拆开让他们赚,这一方面也妄想症太严重,一方面…我用复数决标就好了,干嘛还拆开找自己麻烦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4-26 20:31:00
至少没有规避招标门槛的疑虑,但有没有图利还是要看情况虽然我也看不出这样拆有何好处,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不会小看台湾人的创意思维,尤其在钻漏洞方面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4-26 22:07:00
300万拆3个可以搞鬼阿,不用外聘委员阿!反正你不按程序来,小心就被先认定在搞鬼!!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9-04-26 22:45:00
300万、100万跟外聘委员有什么关系= =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4-26 22:49:00
真心建议,快去好好弄熟采购法吧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9-04-26 22:57:00
300万跟100万委员都要外聘,差在哪里?自己没弄懂采购法好意思说别人....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9-04-26 23:53:00
如果最低标要外聘委员干嘛?还是那是阁下自己的单位内规我是指wave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9-04-27 08:38:00
有同等品的话最好要请外聘委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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