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同一事业单位的”休假年资并计”

楼主: sourthern (南方)   2019-04-14 18:28:42
询问同一事业单位(劳保局)的”休假年资并计”
日前初等考刚报到,被劳保局的人事室答复说:"不可以"休假年资并计
只因为你过去是劳保局员工,且当初是辞职的! 请问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
但奇怪的是
(1)如果当初不是辞职,而是考上国考后沿续在劳保局,无辞职纪录,就可以休假并计!
(2)如果你是雇员/职代,无论你有没有辞职,只要国考考上,就可以休假并计!
我过去都在劳保局任职,职涯如下:
本人由[94年度劳工保险局进用业务人员招考]进入劳保局任职,
为劳保局的正式员工(保的是劳保),服务年资为94年9月至107年4月间,
职称为助理员,职等比照国营金融保险事业机构第7职等(职级3级);
之后于107年4月自行离职;
又于108年度公务人员初等考试,在108年4月,再进入到劳保局任职.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9-04-14 19:11:00
可以吧?应该只是问没问清楚,解释也没解释清楚,您之前任职公家单位年资超过一年,得予并计的问题不大,但不是报到就开始,要等满一年啥吧?上班再打个电话找人事问,之前公务机关年资何时开始可以计入休假年资?需提供资料还是局里自己查?跟保公保劳保应该没啥关系吧?
楼主: sourthern (南方)   2019-04-14 19:16:00
我前后都任职在劳保局,这周已经问过劳保局人事了,说不行并计
作者: peter0625 (小明)   2019-04-14 19:24:00
本版文章 #1O49F0TK 参考一下 我是认为不行改制后休假年资的适用变严了 依照当时简章来看并不适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4 20:02:00
真搞笑....94-107劳保局劳工身分不当,跑去考初等考绕了一圈,回到劳保局,薪水变低,从站在900劳工同一阵线跑来当奴才圈的一员,还月领三万only
楼主: sourthern (南方)   2019-04-14 20:10:00
很无奈,当初侍亲留职没过,被迫离职,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别以为劳保局是站在劳工端,一切都是幻想...侍亲留职:公务员可/中油可/台积电可/台电可侍亲留职:劳保局员工(不可以),因为劳基法不同意!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9-04-14 20:50:00
法规修了...-.-太少用没去查,上班再确认下,越改条件越烂啊?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4-14 20:51:00
辞职不能并也太奇怪
作者: bota (llll)   2019-04-14 21:21:00
可以并,... 那人事太烂了这个 case, 感觉是走复审(因为有国旅卡, 钱的问题)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9-04-14 22:55:00
直接把你的状况写铨叙部部长信箱 记得把精确的任职日期跟任职机关都写清楚 会有人用书函回你 到时再把铨叙部回函拿给人事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9-04-14 23:04:00
我真的太闲…刚才稍微GOOGLE一下原PO写的94年劳保局自行招考的公告与计画 公告上面有写很清楚 录取人员不适用公务人员任用法 适用劳基法并明确写你们不是劳基法第84条的公务员兼劳工 考之前写的很清楚啊非任用法适用又非劳基法所称公务员兼劳工 要怎么符合铨叙部105.5.9关于106.01.01之后休假年资采计12大类的公营事业机构年资 这款的前提是你是编制内正式职员这指的是你要是劳基法第84条适用的人员才可以啊你要说你没公保也是对的 因为国营继续留任有保公保的才是劳基法第84适用的人员 你的自行招考一开始劳保局就跟你讲很清楚了 你这要翻盘机会不大
作者: bota (llll)   2019-04-14 23:46:00
ezmantalk 是对的106.1.1一刀切,.... 之前可以,之后不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15 00:08:00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限缩很多原本靠解释函可以采计的休假年资采认方式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9-04-15 05:29:00
特定限制?劳保局给自己进用的人挖的坑?既不具公务人员身分,也没有一般受雇劳工身分吗...-.-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9-04-15 07:32:00
不觉得是挖坑 这就跟机关雇临时人员 而且不是要采计再来说而是考前公告写的明明白白 愿者来不愿者就不考原PO年代久远忘了这件事 但我觉得从事劳工行政的人这点判断或搜寻还是可以做的
作者: Pojin (oPTTo阿尼)   2019-04-15 11:49:00
个人觉得有写有保庇,同g大意见
作者: chus1025 (午后的阳光)   2019-04-22 22:37:00
铨叙部105年有函释,12大类得并计。因为身份转换为公务人员,所以不能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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