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len (秋天 凉凉的)》之铭言:
: 机关收到了民众因不服诉愿结果而向行政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要求收文10内
: 提出答辩,请问通常机关遇到行政诉讼会请律师吗?还是都由承办单位担任代理人
: 出庭
不用
(1) 行政诉讼不是刑事诉讼三审上诉, 强制律师代理
(2) 机关手中掌握海量的资料(证据),不是民众比的上的, 所以行政诉讼
胜率基本上都99%以上
(3) 就个别的行政法规, 律师不见得比机关承办人强多少(律师强的是四大科),
一般的行政法规, 根本不考,... 比如说建筑法规, 律师怎么可能赢过
机关承办人, 机关承办人是每天在摸的, 甚至承办人就是法规的起草人(地方
自治条例or中央建筑法规)? 律师要怎么比?
这种情形,还需要聘律师,贵机关也太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