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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索百万掩护中国渔船越界 三海巡官判刑入狱
108/04/10
以“螃蟹”为暗号 通风报信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海巡署第九海巡队前分队长黄文哲等四名公务员,一百零一年
间向中国福建“闽狮渔”船队索贿每月台币一百万元,以“螃蟹”为暗号泄漏巡防勤务表
给对方,掩护包庇越界捕鱼;台中高分院将黄文哲等人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二年五月至
五年七月,最高法院昨将黄妻陈文君撤销发回更审,余皆驳回上诉,三名海巡官员被判有
罪定谳,须入狱。
这是我国第一起跨境向中国船家索贿的贪污案件,不仅让台湾海防陷入门户洞开危机,也
让我公务员贪腐丢脸到国外。
黄文哲多次取缔后 与妻合谋索贿
黄文哲二审判刑五年七月,其妻第三海巡队办事员陈文君二年七月,中部机动海巡队小队
长林黄财二年五月,第三海巡队队员徐良吉五年,四人各另有三至四月泄漏国防以外秘密
罪的可易科罚金刑期;前三人皆自白并缴回犯罪所得而获轻判,徐不认罪,虽只收贿三万
元仍重判五年。
判决指出,黄文哲多次取缔闽狮渔船只非法越界捕捞,遂与妻合谋索贿,夫妇与林黄财一
百零一年六月赴福建接洽,约定每艘每月索贿台币十万元,十艘共一百万,黄允诺以违法
架设的无线电发送勤务表给对方,若查获只可驱离、不扣船罚款,若被罚会帮缴罚款。
达成协议后,林黄财拉徐良吉加入,黄将勤务表泄漏给闽狮渔,并以“螃蟹”为暗号,大
螃蟹就是大型舰艇,传讯息“白天小心一点,我怕小螃蟹会干扰你们,至于大螃蟹,全部
被我蒸熟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