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们晚安~
最近从地方政府跳到学校单位工作,因为老板有接案,所以一些经费上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话说从头,契约本身有一些错误在签约前跟承办反应,但对方承办说契约不能任意更动,后续再进行契约变更。
Q1.签约前契约有误双方不能议约?
接着我们经费表也有蛮多问题,不晓得老板是怎么算的(应该是被别的项目压缩到人力成本),所以我们想说在契约变更里面一起提调整工人日薪,结果这几天承办来说主计不给过,日薪都不能改(OS:只好用通灵之数召唤看不见的工人,用冥纸付看起来钱比较多?)当然我们一开始没估好应该后果自负,但很好奇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吗?
Q2.契约变更不能变更经费的细项如日薪、工作天等?
由于承办这边也出过一些事情,我们很多提议都被打回票,其他事情细节不好多说,令人很疑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人(扶额)后来才决定上来请教,求解惑啊!!!
祝大家接下来一年公文超快跑完、长官不找麻烦、每天准时下班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