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治酒驾/法部提两配套 建议公务员酒驾一律撤职
2019-02-13 00:24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台北报导
酒驾朝重罚方向修法。法务部官员说,刑事惩罚为事后治标,在司法处遇之外,政府还有
可做的事,譬如由行政院以命令宣布“公务员酒驾一律撤职”,让公务员对酒驾衍生的社
会问题背负责任感,以行政、司法双管齐下解决酒驾问题。
法务部决针对酒驾肇事害命犯罪者从严治罪,另提二种配套措施,即在有酒驾纪录者的汽
、机车上加装酒精锁,另由检察官对有酒瘾酒驾累犯处分戒瘾治疗。
不过,法务部官员说,二种配套措施并非法务部主管业务,例如在车上加装酒精锁预防再
犯,牵涉交通部核发行车执照权力,且酒精锁在国内并不流行,市场商品选择性低,价格
不一,是由当事人付费还是由政府埋单?财源何在?有待跨部会集思广益。
另外,检察官侦查酒驾遇到有酒瘾被告、多次因酒而涉案,可建议法官判其“禁戒”处分
为戒瘾治疗,简单说即戒酒,以弥补刑事处罚的不足。戒瘾治疗的专业知识在卫生福利部
,卫福部有无人力协助执行,也要再讨论。
刑法第八十九条禁戒处分规定,因酗酒而犯罪,足认其已酗酒成瘾并有再犯之虞者,于刑
之执行前,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禁戒,禁戒期间为一年以下;审判实务上,法官对一犯再
犯的被告,判决要求到相当处所施以禁戒,已运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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