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看守所管理员夹带85元菸给收容人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9-01-06 21:46:00
※ 引述《cat886688 (cat886688)》之铭言:
: 台中看守所管理员夹带85元菸给收容人 判刑2年半
: 2019-01-05 11:55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即时报导
: 黄姓男子在2013至2014年间担矫正署任台中看守所的管理员,因聚会认识陈姓受刑人,而
: 陈也在2013年7月涉毒品案遭羁押在台中看守所,因陈向黄询问“有无菸抽”,黄在2014
: 年3月29日晚间,将一包菸用签药簿夹带给陈,但至31日所方进行安全检查时遭查获;全
: 案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台中地院一审审理时,黄否认涉案,但合议庭认定黄犯行明
: 确,依法判黄2年6月,褫夺公权2年,陈因无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的证据,或判无罪。
: 判决书指出,黄姓男子在2013至2014年间担任法务部矫正署台中看守所管理员(案发后调
: 职到花莲看守所),属于法定公务员,黄因聚会认识陈姓男子,而陈在2013年7月4日因涉
: 毒品案遭法院裁定羁押,陈被羁押在台中看守所时,碰巧遇到在舍房值勤的黄,趁黄在20
: 14年3月29日在舍房值勤时询问“有香菸可解瘾吗?”黄就违反法规,当晚将自己的一包
: 价值85元的香菸,透过签药簿交付给陈。
: 但同年3月31日,台中看守所执行安全检查,在陈的舍房内查获该包香菸,全案廉政署中
: 部地区调查组调查,由台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罪嫌,将二人起诉。
: 一审审理时,黄辩称因收容人有时会有情绪不稳的情形,香菸可让收容人稳定,出于稳定
: 囚情的考量,且收容人每天可抽10支香菸,并非不能抽菸,且他给的香菸才隔没两天就被
: 原封不动查获,所以收容人没有获得不法利益,且一包香菸才85元,价值低微,没有实质
: 违法。陈则辩称,他只菸瘾犯了,向黄询问有无香菸,仅止于此。
: 一审合议庭认为,根据监狱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收容人可以取得香菸的方式,就是从监狱
: 合作社购买,且需由收容人的保管金或劳作金中扣款,另外收容人可以吸菸的时间、地点
: 也都有相关规定,因此黄辩词并不足采,黄夹带香菸给陈,让陈可以在私下无偿取得香菸
: ,且在法律规范外的时间、地点吸菸,当然属于不法利益,需依法论刑。
: 另外,陈只询问黄有无香菸,并无对如何交付香菸有任何讨论,且也无陈、黄二人有犯意
: 联络、行为分担的积极证据。
: 全案依贪污治罪条例,判黄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陈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76049
: 才给一包菸,就要被关2年6月?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M_1.aspx
台中地方法院
【裁判字号】 106,原诉,101
【裁判日期】 1071226
【裁判案由】 贪污治罪条例
===
以后,大家审案子,能严格就严格....因为...
不然随时都可能因为贪污治罪条例这一条,被抓去判2年6个月.....
因为这一条恶法 , 不以[有没有对价] 为成立要件.
法院判刑的原因是 ".....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
因为监狱法规定受刑人"没权利"吸菸,
->除了好好当个乖乖受刑人,才有资格买菸
->吸菸,这是利益
管理员为了打交情,倒贴一包菸送对方受刑人
->受刑人不用当乖宝宝,就获得一包菸
-> 获得"不法利益"
->就算免费倒贴给菸,无任何对价,
->你身为公务员,还是得被判2年6个月
那,照这说法,若便衣为了查案,到监狱探受刑人,递了一根菸还点火?
->也适用这一条吧(也没有阻却违法的正当事由)
知道为何送人一包菸,会被判到2年6个月这么重,
连强奸都不见得判这么重..
因为基于人情事故,
本案当事人不认为这样有什么大问题,
所以才被 狠狠的重判
而若没有本案,
试问大家,你在你曾经经办过的业务上,是否曾基于人情事故,
做过类似的裁量出去?
恐怖吧..
ex.
管理场地,多给人家使用 2小时,没收钱................被检举
不符资格,给了中低收,或者是中低收给了低收..........被检举
不符农地农用或农舍资格(差一点点),核给了证明.......被检举
现在,还有人想要什么 垃圾退抚 个人帐户 吗???
只要挂在 退抚 两个字底下,就是垃圾!
除了你自己缴的可以拿回,其他都都不是你的钱.
发出去,政府还是可以照样全数追回来,不知道吗????
非因法律不得剥夺,
反意就是
依法就可以剥夺,量身设法就可剥夺!!
不然林北为何 prefer 劳保劳退???
因为 平等 啊!!!
政府不会允许雇主追杀劳工,自然也无权追杀保劳保劳退的公务员.
作者: goshfju (Cola)   2019-01-06 22:25:00
台湾法律根本存在一堆问题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9-01-06 22:25:00
特别权力关系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9-01-06 22:46:00
高官收了数千万还在争论职权和实质影响力,哈哈哈
作者: potato6202 (LITTLE FISH)   2019-01-06 23:00:00
台湾法律条文跟法官一堆都烂的
作者: kingil (KL)   2019-01-06 23:06:00
无言...公务员担负的责任也太夸张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1-06 23:13:00
员工杀老板退休金照样爽领。为什么延迟给付薪资要挂勾惩戒
作者: AndoliniV (Godfather)   2019-01-06 23:15:00
坦白说不少法官也认为第六条包含的太广了不过我觉得任用法规定犯贪污条例判决确定的就一律免职也是很重而且监所一堆对受刑人的内规根本在害职员吧...
作者: yasorcerer (囧兴~)   2019-01-06 23:39:00
管理场地这点很容易中耶 以后时间到 就要赶人或计费不然就是图利 恐怖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9-01-07 00:12:00
记得以前受训还一直解释图利与便民的差异..但话都官在讲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1-07 00:20:00
受训时简12高官来讲廉政,说他去乡下演讲,乡长送当地特产水果一箱,能不能收?不能!但是乡长生气说干你娘不收就是不给我面子,高官说顾及人情事故可以勉强收下...我们基层就算被乡长干到十八代你收看看啊
作者: axehenry (最速传说 )   2019-01-07 00:32:00
真的是很扯,为了这种事就丢工作还不能再当公务员块陶阿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9-01-07 00:51:00
真的很扯 依这种标准全国真的没几个公务员受得了检验的 大家自己小心一点
作者: set852064   2019-01-07 01:01:00
干超扯...
作者: OolightoO (极光)   2019-01-07 05:53:00
作者: laicking (三十而立)   2019-01-07 06:40:00
全部劳保劳退最好,但是大部分有点年资的想的是什么都不要改最好
作者: adesjs5002g (Ken)   2019-01-07 08:15:00
傻眼
作者: banmi (数学小天兵)   2019-01-07 10:59:00
实质影响力,不是只适用少数人吗? 呵呵~~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9-01-07 11:18:00
台湾法官本来就是恶性重大的存在 立委只是遮羞布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1-07 12:36:00
北市警局大麻案件……
作者: jujubaby174   2019-01-07 21:02:00
中午休息时间,接受民众申请案件,算不算图利?
作者: kentket (鱼~!)   2019-01-07 22:27:00
把第一个法官丢出喂狗就出现有趣的新闻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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