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3 11:56 中央社 台北23日电
行政院长赖清德日前核定,社工等政府或学校的聘雇人员,7月起可比照劳退条例,拥有
可携式的退休金专户,不再是离职时要一次领完离职储金,且符合条件可领月退,有近3
万人受惠。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政府机关与学校的
聘雇人员在离职或退休时适用“离职储金”制度,仅能将离职储金一次领完,不能选择领
月退,且换工作时年资无法累积。
Kolas表示,为保障聘雇人员的退休生活,在行政院和考试院共同努力下,完成修正“各
机关学校聘雇人员离职给与办法”,赖清德已核定,7月起机关学校的聘雇人员可选择改
采“劳工退休金条例”的劳退制度,拥有可携式的退休金专户,换工作时年资可以接续,
且年资15年以上可领取月退休金。
另外,Kolas说明,离职储金制度或劳退新制,都规定离职退休金的提缴率是政府提拨6%
、聘雇人员自提6%;不过在聘雇人员适用劳退之后,提缴金额也将适用“劳工退休金月提
缴工资分级表”的级距来计算,公提和自提金额都会稍微增加,例如原本月薪4万8000元
的离职储金提缴2700元,适用劳退级距为4万5800元,将提缴2748元。不过Kolas强调,缴
越多将来也会领越多,不会让聘雇人员权益受损。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238/3382957
=====
不适用劳基法 但7/1起适用劳退条例
听起来是有比较好
那旧有约雇的离职储金和年资 如何计算?
请知道的专家朋友们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