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小弟现在是某三级法院的小小录事,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虽说不太有甚
么重大案件,但是相对的编制小人力少,一个录事接两个全股外加开两股庭是基本的,尤
其是不久前少了一个录事考去中高分之后,人力就更捉襟见轴,一个人的工作大概增加了
二三十趴吧,每个月的加班费大概10号以前都报光光,无数个加班的夜晚真的会让人很厌
世,回到家也整个人懒洋洋的什么事都不想做更别说准备其他考试了.....
因为本身是台中人,还是希望以后能会到家乡工作,想请问一下,像台中地院这种大院,
录事的工作量跟一般小法院比起来,会因为人手够多而相对轻一些吗?还是说相反,因为
案件量暴曾且更复杂而加班加到死呢?如果是后者的话,那我还是乖乖准备考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