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itaibow (雷小骏)》之铭言:
: 您好...有一个有点复杂的问题想请大家帮我研究一下
: 首先...本人是图书馆行政职系进入公职
: 但是后来转调至学校教育行政的缺(图书馆行政跟教育行政可以互通)
: 由于年资已经符合升等考资格...想请问两个问题:
: 1.由于现职是教育行政职位是否可以考图书馆行政的升等考
: 2.若考上图书馆行政的升等考是否可以原地升等继续教育行政的缺
小弟刚刚有去问人事...人事回答我说如果你考上图书馆行政一定要占图书馆
行政的缺...原职教育行政不行!
可是经由刚刚回复的各位高手见解及铨叙部92.07.03.部管一字第0922235640号书函
其中一条说明如下:
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
第六条
现职公务人员有下列各款资历之一者,得认为具有拟调任之荐任职务职系
专长:
二、经公务人员考试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职等以上任用资格,其考试类科
或职系与调任职务职系性质相近。
这段文字的说明是否是是说如果考上图书馆行政的升等考可以原地升等
继续教育行政的缺...所以是我们人事那边说错了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