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前辈
研习时主办单位有提供住宿
但非强制,有需求者报名
因在隔壁县市而已
所以选择通勤
结果报差旅费时
主计说这有提供住宿为什么你们没住
回答因为很近没必要
主计的回答是有提供住宿就要住
所以只能请领来回一次交通费
我回答我确实每天都通勤
他才说好那让你们报
但审计有意见的话你们自行处理
我实在是无言
能就能,不能就不能
也跟他说如果规定只能报一次来回那改没关系
但主计还是说审计有意见自己跟审计说
到底规定是怎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2 20:11:00很简单,主计当作没看到住宿的这一块,当你正常通勤所以才说,审计若抽到你的,请当事人自己来说明换言之,"有的审计认为可以,也有的审计认为不行"若你抽到认为不妥的,就请自己来捍卫自己的申请住宿本来就没有强制,你睡火车站都不规研习单位负责要是被甲甲捡尸也是自己负责,对吧?有些人不能住宿(如要回来照顾小孩)那你说要怎样强制住宿?所以才说 请你到时候自己解释为何不能住宿的原因你家主计也是这样子,他不需要帮你背书住宿费对方机关出的,你本来就有选择的自由
作者: xxxxcat (...) 2018-06-22 21:54:00
各机关派员参加国内各项训练或讲习费用补助要点 第三点虽然很鸟 但规定确实这样写你家主计懒得翻规定给你虽然不是多好 但你要请相关费用总要自己找依据再去讨论会比较好 不然到时出事的真的是自己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6-22 22:06:00那啥鸟规定....我家小孩不到一岁不能回来顾有些规定真的他x不食人间烟火之前到中兴新村上课2天我也开车50分来回主计也是这样说....超级不爽
作者:
cle031 (傲慢与偏见)
2018-06-22 22:11:00真的不爽如果有会到修正意见记得提出,不然规定就是这样,大家都无奈
作者:
pk0943 (.)
2018-06-22 22:38:00待过不同的机关,对交通费的看法也是不一样
作者:
tckuo (tckuo)
2018-06-22 22:53:00你就跟审计说是主计同意的,不同意怎能领得到钱?
作者:
cucina (paua)
2018-06-22 23:53:00有过同样情形 ㄧ样只能请各一次来回交通费 其他自己掏腰包
作者:
toro313 (晚辈只是来劝架)
2018-06-23 00:06:00主计根本象牙塔生活
不能领,怪主计不食人间烟火……领了被审计质疑,就推是主计同意的……
作者: cat1758 (猫之谷) 2018-06-23 00:48:00
推楼上....
作者: ryan24 (==================) 2018-06-23 08:43:00
规定除紧急返回处理公务,不然就只补助去回交通费,
作者: a941212 (a941212) 2018-06-23 08:43:00
这应该要怪规定吧,主计也是很无奈啊
作者: ryan24 (==================) 2018-06-23 08:48:00
最后还是都领每日交通费了? 那有问题当然自己负责阿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8-06-23 09:49:00的确只能来回请一次啊
作者:
motoy (moto)
2018-06-23 10:08:00要有点弹性吧 又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住宿 要返家照顾老人小孩怎么办 都覈实请领了 审计真是死脑筋
作者:
ginus (ginus)
2018-06-23 10:24:00不知换个位子 大家的想法又会如何?大家当主计时会照核?
作者: Alphaz (@@) 2018-06-23 11:15:00
你是民代就能领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11:30:00总之,你家主计作法并无什么瑕疵...今天行政一体,主计在 "不兼领"的审查原则下,同意你请领可是呢,是"你"向主计主张"你确实有通勤事实"没错吧.主计当然是"审核你这句话"然后才给你核章那日后若审计拿查帐,是"谁"要来负责说明这个主张???当然还是 "你"啊.....阿有什么问题呢???你为何要拉主计来帮你背书? 是你要去捍卫你的主张才对.执行事实是你,你不用跟审计说明为何你不住而通勤???主计当然只会说,我也不知道,当事人说他有通勤事实现行法令并没有要申请人提出通勤事实证据(如票根)主计当然就是盖章,申请人自陈没兼领,不盖反而是主计错.别太过担心啦.....
作者: auxin (新一代的开山怪@@) 2018-06-23 12:07:00
主计讲的一点都没错啊 而且报差旅费本来就要自己负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13:10:00楼主,你完全在钻牛角尖宽容不代表同意,这次是你自己的问题,宽容你的疏失但还是你自己要去捍卫,了解意思了吗?也不是每位审计都会当你这个,懂吗???他只是提醒你,要是真有审计当你,请你自己出来陈述更何况,你在申请假单时,有跟主计说有得住,但你仍要通勤?你没事先跟他讲,他自然不知道你要做哪种方式
作者:
sking (Roger)
2018-06-23 13:55:00主计意志不坚定XD~是我就直接不给报
规定就是来回一次 你们主计明明就不该核 核了又要承办人自行负责 真是有够尸位素餐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8-06-23 16:05:00规定就是 交通费来回一次+报住宿 但在同仁哀求下放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16:36:00唉,上面都写了 ,住宿是申请制,而非强制住本来就有选择余地在阿今天主计讲的就很简单"你既然自陈未选择住宿,那我本于职责,你申请交通费我自然还是得给你过,可是日后若审计来查到你这件那当然就是你当事人本人来出面说明"而主计另外一个意思其实差不多"阿既然有得住,原则上你应该要住""阿要是有给你住,你又不申请,那你就要叙明理由"很明显的,我个人可以确定的是楼主一开始并未把这个研习的资料,并同假单一起给主计看而是核销时,才把书面资料附上来,我没说错吧...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17:22:00
如果是参加训练或讲习,规定就是得补助前后交通费,跟有没有住宿无关
作者: y932987 2018-06-23 17:56:00
说真的 他让你全报交通 已经有问题了 有提供住宿而未住宿自然不能报住宿和额外交通费 就跟妳为了私人事件 交通要绕远路一样 只能机关离出差地最近距离报支
干嘛一直扯住宿的事?不管有没住宿,规定就是只能报前后各一趟交通。
作者: y932987 2018-06-23 21:35:00
对 只有起程和返程一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1:56:00哈哈哈哈哈哈...最好啦.....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22:44:00
行政院主计处93年1月2日处忠字第0930000008号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2:54:00唉....还是有人没搞懂.....楼主主计不是有讲了吗而且这解释函"一直有争议" 好不好????奇怪了,怎一堆人酸我好像什么政府同路人这个解释函,却不去多思考是不是有无法因应的实际状况?信不信,若有某位公务员,像楼主这样子,必须每天回家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23:00:00
行政院主计总处104.8.13主预督字第1040101712号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3:00:00照顾孩子,而不住宿,然后主计不给核交通费,然后当事人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23:01:00
原来把函文贴出来也能扯到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3:01:00去告行政法院,你认为当事人 会赢?? 还是会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3:02:00以前我也是抓着这种函在follow但是,现在要是我碰到,我一定会告上行政法院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23:03:00
我哪知道告赢还告输,如果有案例很欢迎po出来分享也不是多特别的案例,当初基础训不给住宿时也是天天通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3 23:04:00我会拿保障法打主计处
作者: xxxxcat (...) 2018-06-23 23:06:00
那很好啊,等打赢了再来请费用,不然鸟规定一直摆在那
这规定真的不合理,即使研习期间每日通勤还比住宿省钱,却还是硬性规定只能报头尾的交通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4 00:40:00我没机会啊....从以前到现在都碰不到...空有满腹治国方略,结果只是当个小兵,有个屁用~~~~~ :D大概也不少人有看得出问题,也有不少人看不出来吧...这牵涉到对法规认知以及法原则的运用....总之,假如真要上战场,至少论述要能够让委员或者是法官接受啊,不是一句不合理,人家就收啊~~~
作者:
yaul (金)
2018-06-24 12:19:00认同m大
作者:
TEYU21 (恣意妄为)
2018-06-24 15:38:00主计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