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第六条第五款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09 19:00:32
第六条
现职公务人员有下列各款资历之一者,得认为具有拟调任之荐任职务职系
专长:
一、具有第五条各款资历之一。
二、经公务人员考试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职等以上任用资格,其考试类科或职系与调任职
务职系性质相近。
三、在教育部认可之国内专科学校或得以采认之国外专科学校毕业,其科别性质与调任职
务职系性质相近。
四、在教育部认可之国内专科或得以采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其最近十年在专科学
校以上学校(含尚未毕业者),曾修习与调任职务职系性质相近之科目二十学分以上;其
所修习科目,依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或普通考试专业科目,参酌调任职务之职系说
明书所定工作性质及内容,计其学分。但科目相同或类似之学分应合并计算,最高以六学
分为限。
五、曾任行政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委任第五职等以上、相当委任第五职等以上
职务或曾任中尉以上军官满二年,且其工作性质与调任职务职系性质相近,成绩优良有证
明文件。
想请问各位前辈,第五款是什么意思?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吗??谢谢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8-06-09 19:09:00
依委五工作经验认定啊 你想了解什么意思
作者: LWK (LWK)   2018-06-09 19:12:00
重点在于性质相近的认定标准...呵呵...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09 20:56:00
如果我现在工作满二年(荐六社会行政),想转职系为(卫生行政),工作性质类似。有办法依这款转职系过去吗?要由谁来认定是否符合?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09 21:34:00
当然是铨叙部认定啊......这还要说吗......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09 21:51:00
所以是由原单位先开在职证明吗?然后向铨叙部申请认定吗?不太清楚申请流程有前辈依这款转职系过吗?
作者: NITERRO (Niterro.K)   2018-06-09 22:37:00
性质相近的标准不明阿...自由心证?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脚勤)   2018-06-09 22:40:00
铨审的公务员有职系,所以服务证明书不会开工作内容证明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09 22:49:00
我的就有开工作内容,也依第五款认定职系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09 22:57:00
可以请A大。再淸楚地说明你是什么职系然后怎么申请转职系的吗?感谢你了
作者: snowcs (abow)   2018-06-09 23:24:00
这款通常是给没有职系的职务用的 或是约聘雇年资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8-06-09 23:30:00
楼上正姊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09 23:41:00
所以目前有职系的只能乖乖走第四款修学分这条路了??
作者: LWK (LWK)   2018-06-10 00:06:00
楼上,你就资料准备准备寄给铨叙部,他们自然会确认定性质相近不相近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6-10 00:12:00
这要想办法去跑去解释 不然很容易不被采认
楼主: kai0412 (杂货店的老板)   2018-06-10 07:42:00
那就只准备服务証明书(原单位开)然后要请欲开缺的单位开职务工作内容?然后寄给铨叙部。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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