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是105年高考录取,保留至106年毕业后分发,受训期满后因兵役办理留职停薪。
当兵到现在也好一段时间了,看着当初基础训的同学一个个离职,自己也有点心动。
想请教,若要办离职,是只能复职后再上签陈办离职吗?
有没有办法在不旷职或不留下什么不良纪录的前提下,服兵役期满直接不回去上班呢?
(抱歉小弟人比较迂腐一点,不管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生活,就是不想留不良纪录)
若回去马上上签说要离职,感觉对当初颇照顾我的主管有些不好意思,才会有如此想法。
再拜托各位前辈帮忙解惑!若可行,退伍前也要开始找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