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想请教
依照 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第五条
二、
在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大学或得以采认之国外大学毕业得有学士以上学位,
其学系、辅系或研究所性质与调任职务职系性质相近。
及
三、
在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大学或得以采认之国外大学毕业得有学士以上学位,
其最近十年在大学系所(含尚未毕业者),
曾修习与调任职务职系性质相近之科目二十学分以上;
由于人事法规多如牛毛
我不确定 转换职系 是否另有专属法规
我想问的是
转换职系
如果是用就读科系来转换职系 应该就不受10年期间限制?
假如某人大学念的是 土木工程学系 已经毕业14年
现在铨叙的资格是一般行政
假如他想取得土木职系的任用资格
是否仍可取得? 而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法条中的"性质相近"与否 由谁来认订?
铨叙部?
假如是国立大学的土木工程学系毕业
是否仍有可能被认定为 性质与土木职系不相近 而无法取得土木职系的资格?
以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