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姐大家晚上好:
小妹是刚接出纳不到半年的菜鸟,今天突然发现忘了缴去年12月的代扣所得税......
虽然说急急忙忙就去补缴了,但因为逾期了7天要再缴3%的滞纳金(数目还不算小),
小妹忐忑地去台银缴费,被柜台人员告知说这要罚款喔,
可是却没有当场收滞纳金的部分,
所以之后是国税局会再来文给我们单位通知我缴滞纳金吗QQ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大概几月会来函.......
还是说我主动发现并补缴可以只付利息?
真的哭死,感觉会被主管念爆(敝单位前年似乎也有一样的案子到现在仍未结,
不过是被国税局查到才发现的,所以跟我的状况好像又不一样)
想请问各位学长姐有相同经验可以分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