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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专求偿代训费 基层警员打败“老东家”
107-01-16 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桃园罗姓男子九十七年录取专科警员班,受训十一个月后,考上警察基层特考,他声请退学,转基层特考班、在原单位再受训十一个月后,分发基层担任警员,警专认为他“自动退学”违背招生规定,诉请偿还公费训练廿二万余元。
法院审理时,罗姓警员表示,考取基层警察特考后,由公保培训委员会委托警专代训十一个月,他在警专学生组和特考班二择一训练,是在同一地点、同样师资、用相同教材的警专受训,结训和分发时间比警专早一年多,警专根本没损失,主张免赔。
法官认为警专班和警察基层特考,都是为了补充基层警察人力,罗从警专班转基特班,结训后同样从事基层警员,且在原单位继续受训、分发时间缩短一年多,为国家节省培训和再次特考的公帑,也未多占名额,认定并无违反行政契约,判不用偿还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