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勇于揭弊遭免职永不任用 前公务员声请释

楼主: qqq5566 (正义魔人)   2018-01-10 21:25:06
勇于揭弊遭免职永不任用 前公务员声请释宪
2018-01-10 18:52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22803
法务部廉政署推动“揭弊者保护法”减免检举人的法律责任以打击贪污之际,新竹县家畜疾
病防治所前公务员戴立绅,检举原任职单位贪污,却饱受同僚压力,更因此丢了饭碗。他虽
经法院判决免刑,但仍依《公务人员任用法》相关规定,遭核定免职且永不任用。他今在民
间司改会义务律师团陪同下,向大法官声请释宪,希望国家能保护揭弊者。
戴立绅强调,“我不是勇敢的人,也不想当英雄,事情发生前,我只想好好工作养家。”原
以为揭弊会受国家保护,殊不知是一场骗局,实际上受到一连串打压、惩处。
他说,家人、老婆、小孩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谁还我公道?真正在贪污者,继续上班、办
理退休,安稳领退休俸,我是检举人被免职、严惩,打死在那边给大家看。“我的牺牲,希
望尽速通过揭弊者保护法,相信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最后防线。”
立法院前秘书长林锡山贪污案,就是靠个小小公务员、资讯处分析师田志文一通检举电话,
才让检调单位展开追查,但检举人身分曝光后,不只恐会受到原单位打压,甚至有生命安全
疑虑。屏东老农自行蒐证向警方揭发郭烈成炼制黑心馊水油,也遭地方人士“关切”,吓得
不敢回家,得另觅他处避风头。
为鼓励更多“吹哨者(Whistle blower)”勇于揭露不法,新法草案针对公部门揭弊者,明
订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护、职位保障等,主要在禁止机关调职、减俸、惩处等不当措施。
另外,禁止机关长官侮辱、骚扰揭弊者;揭弊者若认遭报复,可循法律途径求偿,草案中也
转换举证责任,机关要负责举证对检举人的不利对待与揭弊无关。揭弊者于弊案中所涉及的
刑事犯罪,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行政责任也可减轻或免除。
草案尚未通过,无法受到保护的戴立绅因检举贪污,人生就此转弯。司改会指出,戴发现长
官不断要求他作假帐、公费私用时,他开始按按捺不住内心罪恶感,受到良心驱使,透过政
风室向廉政署自首,并提出有力证据,协助检警调查,让贪腐共犯结构有机会被揭露并受司
法追诉。戴也因此惹上官司,虽法院判决免刑,但他前年遭新竹县政府核定免职并永不任用

义务律师团周宇修、张凯婷、黄冠伟指出,为鼓励体制内勇于揭弊,《贪污治罪条例》中设
计让法官能够对揭弊者刑度减轻获免刑,立意良善,但现行《公务人员任用法》却规定“只
要曾服公务且贪污,经有罪判决,就应免职且不得再任用”。
律师团表示,在法律上,“免刑”是一种“有罪判决”,只是“免除刑之执行”。因此,依
据规定仍不再任用。这种制度设计,对揭弊者保护只给予刑罚上减免,却无法继续保有公务
员身分,无疑成为变相惩罚。
此外,不论有罪判决理由为何一律免职的规定,也违反比例原则,对于宪法保障人民服公职
的权利,显有不周,也可能造成为了保全工作,不敢揭弊的后果。
针对《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第4款,及第2项前段,对公务员吹哨者保护范围适用
部分规定,期盼大法官宣告违宪,让戴立绅回到工作岗位,并鼓舞更多良心公务员,未来能
为揭发机关黑幕勇敢站出来。
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洁说,“在台湾要保护“抓耙子”,重要课题为必须克服污名化”,由
于华人文化社会非常强调“忠诚”,在家庭、公司及政府都是如此,吹哨者等于背叛,出卖
公司、同事,泄漏机密给外人。
“我们需要重新定义价值,揭弊者才是真正为公司好的人,且公司不等于董事长。”此外,
必须克服政治上的恐惧,经历长期戒严,政府为了控制人民想法,四处安插打小报告的“抓
耙子”,很多人把吹哨者联想成政府的爪牙、白色恐怖的延续。
她认为,《公务人员任用法》中完全没有类型化,也不考量触法原因,一律予以免职,有违
比例原则,希望大法官审酌、有个好的释宪结果。
作者: wowilan (娃依岚)   2018-01-10 21:29:00
劝世文...什么都官官相护 唉
作者: onefriend (我还热血)   2018-01-10 21:34:00
有足够证据的话我也会检举,只是通常证据不足
作者: smelltherat (迷路)   2018-01-10 22:08:00
共犯结构
作者: AndoliniV (Godfather)   2018-01-10 22:30:00
本来看第一段不知道在讲啥,原来"被"命令作假帐= =
作者: sam123w (钢弹)   2018-01-10 22:52:00
检举者被这样搞 谁还敢检举?
作者: horse2819 (风要飞翔)   2018-01-11 06:31:00
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作者: forget3344   2018-01-11 06:48:00
违法第一时间就要拒绝 顶多黑掉 傻傻的 当然有罪啊例如长官叫我去抢劫 我抢了 自首 谁鸟你啊 最轻点而已
作者: pcj (爱睡觉的小熊)   2018-01-11 09:14:00
不了解最后为啥被免职?是因为算共犯结构吗?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1-11 09:19:00
顶多黑掉?那现在你在某山区的单位内 全单位都收黑钱 你要不要拒绝!
作者: TsaoJJ (完全没有画面)   2018-01-11 09:34:00
因为还是有做假帐啊 所以免职
作者: pcj (爱睡觉的小熊)   2018-01-11 09:38:00
不能算污点证人吗?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8-01-11 12:04:00
傻傻的 向政风检举无异玩火自焚
作者: toro313 (晚辈只是来劝架)   2018-01-11 15:22:00
这种文章应该要贴在补习班布告栏,超级劝世文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8-01-11 17:00:00
还以为是千文兄,好久没爆卦了
作者: onefriend (我还热血)   2018-01-11 20:02:00
有这种证据的话现在当然是PO爆料公社,没人压的了
作者: jjer (CCC~)   2018-01-11 21:59:00
小虾米 乖点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8-01-11 23:16:00
大概是长官叫你做违法的事情,然后就照做,结果被政风查到,政风说自首至少可免关,他就去自首了,后来果然弄了免刑,不用关已经赚到,那些长官死不认罪,所以还在诉讼中,自然没有免职的问题,等官司了结,有罪确定,还要去关咧,这有比较好?当公务员长官违法的命令都分不出来的话,那中招不是刚好宁愿不配合黑掉,找机会调走,若真是共犯集团,那些人巴不得你快走,再换个能配合得来咧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语)   2018-01-11 23:23:00
我们首长要叫我们做违法的事,通常都会把我们叫去骂一顿,然后跟我们说,你们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因为他怕被录音,所以不敢亲口说要我们做什么我们也跟他装傻,直接回不知道,心里外加骂一句,呷赛啦﹗拖到最后不是叫别人做,要不然就是他也不敢明讲就耗著耗久了事情就拖到不见了你做了违法的事,再来检举,那也只能是共犯,罪轻罪重而已出事了叫窝里反,不叫吹哨者﹗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8-01-15 08:31:00
不知道被检举人怎么处理,如果是告发者下场悽惨,被检举的反而没事,那就真的很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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