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关休假年资并计的问题想请教:
100.10-102.10因为准备国考没有工作,但当时为了保劳健保有加入职业工会2年
102.10任公务人员至今(报到开始即算,104年以后考上的受训不算?)
因为近日看自己的休假年资发现为6年3个月(21天),想说是不是人事弄错
但经询问人事,他说我的休假年资就是这样,但他没有说可否并计
想询问加入职业工会的部分也可以并计休假年资吗?
若是这样但是我104-106年国旅卡补助的部分都只有8000元
这样好像又不太对
因此想请教,我单位的人事室不是有那个部分弄错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