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上录事,但名次没有很前面,所以选择并不是很多,北三院应该是避不掉。
本身是南部人,这次的开缺没有所谓离家近的,都必须租屋。
因为有回诊、检查的需求(目前已知一、二月各两次),
希望工作单位的补休、休假制度完善,
可接受平常日休假一日,另外在星期六上班补回工作进度,
只要不要完全没有调整空间就好。
以下是这次开缺单位,希望前辈们能对各单位的补休、休假制度给予建议,
发问用词有所不周之处,请见谅。
最高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
台湾南投地方法院
台湾云林地方法院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台湾台东地方法院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
另外有一个疑问,上网查了法院位置,新北地院有不同院区,
这是分发确定就能知道的吗?还是等报到才能确定呢?
如果报到才能确定,是不是就不适合在12月底先找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