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过劳死认定“考绩不能太差” 抚卹核可率仅9%比劳工还低
林惟崧 2017年11月18日 13:30:00
一例一休大转弯,引发朝野立委、学者和民间团体强烈抗议,担忧松绑后劳工将难逃过劳
命运,但其实不只劳工,不少公务员也担心,过劳现象在公务体系中也愈来愈严重。上月
新北市一名技职科长疑似因过劳送医后不治,但有立委担忧,要被认定为“因公死亡”过
劳死的要件极其严苛,最后恐仍无法顺利申请加给抚卹。
过去公务员若在非值勤时间死亡,主管机关多半承诺会以“因公死亡”替家属争取抚卹,
根据《公务人员抚卹法》规定,该名科长符合因公死亡6种样态中的“戮力职务、积劳过
度以致死亡”,按理可以成功申请抚卹,但在铨叙部近4年的定案统计表中,52件仅有5件
符合条件,其余全部被打回票。
过去4年仅5件闯关成功
根据铨叙部在2012年至2016年这4年间的统计,全数52件申请案件只有5件成功申请抚卹,
核可率仅有9%,其余47件尽墨,其中1件不符考绩,其余则是在因果关系的判定失败;劳
动部这4年则有337件申请,共60件通过,核可率约为17%。
绿委黄国书批评,在所有过劳死相关申请的核可率,“公务员可说是比劳工还要低!”且
足足差了一半左右,黄国书也指出,现行公务员要被认定过劳死还得“过关斩将”,条件
极其严苛,将提案修法。
根据《公务人员抚卹法》第5条第1项第5款,公务员因“戮力职务、积劳过度以致死亡”
的认定,因同时符合:一、近3年考绩“一甲二乙”,二、服务机关须举证其职责繁重,
三、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评鉴合格医院开具医疗证明其因果关系。
黄国书指出,申请要件非常严苛,三年考绩必须维持良好表现,但考绩是升等时的参考值
,不该拿来证明该名公务员无过重职责、超负荷业务,且主管机关也需要有勇气愿意举证
,最后,由铨叙部组成的审查小组来去做因果关系认定,但该小组近2年才真正聘用“职
业专科医师”,而在聘用专科医师后,判定因果关系失败的件数也少了一半。
你有“一甲二乙”吗?
为让因过劳,却非上班时间死亡的公务员能合理拿到加给抚卹,黄国书认为,应该放宽“
考绩”、“主管机关举证”两项标准。日前黄国书质询时,质问过劳死认定还得看“一甲
二乙”考绩,合理吗?铨叙部长周弘宪坦言,考绩有检讨必要,“但这是规定。”
黄国书认为,过劳死的认定应该回归到真正的“医疗专业”,而非形式上的考绩,且公务
体系中有“轮流打丙等”的传闻,若真有此事,考绩制度就有检讨的必要,若有公务员因
此无法领取抚卹,日后的认定都会是问题。
铨叙部:尊重删除“考绩”认定标准
铨叙部退抚司吕明泰表示,过去几十年几乎没有个案是因为考绩而被刷掉,且该法施行30
多年来,没有公务员有提出反映,基本上,公务员要在3年内拿到“一甲二乙”轻而易举
,委员担心的问题“不可能。”
对于立委要求删除“考绩”认定标准,吕明泰说他表示尊重,但其实修法与否,都不影响
铨叙部在作业上的运作,认定标准也绝对没有问题,就等考试院后续的政策,会再根据规
定修改细则。但吕明泰也澄清,黄国书所指公务员“轮流打丙等”,绝对没有此事。
另外,“公务员过劳抚卹核可率比劳动部低”的部分,吕明泰表示,现行铨叙部审查小组
,在因果关系认定上,都是以劳动部为参考指引,并无不同,未来修法过后的“公务人员
退休资遣抚卹法”将在明年7月上路,届时参考指引都会再做一次检讨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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