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是主计治国?

楼主: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07 17:46:14
看到推文内会计人员替自己叫屈,理由不外乎是怕审计刁难,怕首长刁难,
导致小事情首长不会管的,如餐费是否附签到簿? 几点可以发误餐费? 等等之事限缩解释
但业务承办人被上级逼迫签出明显不合情理的案件,并授意硬凹曲解法令,
希望会计人员可以写出意见帮忙阻拦,以免事后审计声复难以自我圆说之时,
此时会计却往往只写出请请本权责办理请钧裁之类的意见,这时却又不怕审计刁难了。
就像有一次,我跟厂商购买一些办理抽奖活动用的奖品,要核销付款了,
但根本还没办抽奖,没理由要求出纳盖所得扣缴章,
于是会计就说,要请出纳盖章后才准核销,等于逼迫出纳盖白章,想当然出纳也不会盖
事后想想他们这样要求很不合理,因为我粘存单上面贴的是厂商的统一发票,
根本不需要会办出纳盖章,他们会计根本就是自行曲解,那次还蛮不开心的。
再来就是特别费核销的问题,
首长招待相关人员去餐厅吃饭,刚好餐厅没有使用收据,也免用发票,
于是首长盖了一张支出证明单,没想到被会计退了两三次,
最后,竟然要求承办人去跟餐厅要点菜单,还要划当天点的菜XD,才肯给核销,
但查了支出凭证要点,支出证明单根本没规定那么细阿,到现在还是不懂他们的标准
还有一些遇到首长关注,就不刁难盖过去的奇葩事就不说了。
这才是诸多承办人在意的点吧。
作者: anneleth (~~~~~)   2017-10-07 18:56:00
还没办抽奖急着核销,会计真的满容易有意见的,通常都等抽奖完并同纳税所得扣缴单,反正一起送会计存盘以后要各式各样的资料也不用再找,也都有保留凭证保护自己也很好!
作者: BPM88 (BPM)   2017-10-07 19:03:00
推首长级关说。
作者: ccusup (123)   2017-10-07 19:28:00
试试看签办活动时注明要预借款项,之后再转正
作者: Fatsnow (一住大乘功)   2017-10-07 20:22:00
能不能问问发票日距离付款日不得15天超过的规定在哪?
作者: wgc (ttt)   2017-10-07 20:23:00
餐厅连收据都没有还蛮瞎的,要我是审核人员至少要老板出个人领据。支出证明单如果这么浮滥,那就不用收据发票了。也帮助厂商逃税。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7-10-07 20:29:00
我还遇过换首长后,会计主任的要解释跟要求还会变的勒
作者: ccusup (123)   2017-10-07 20:46:00
15日是采购法规定的
楼主: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07 20:55:00
当日吃饭后,哪有可能当下生出一张领据让老板签名?事后去请补签,老板说对你没印象,硬要人生出一张领据不是刁难?要不然请会计自行跟局长报告,进餐厅吃饭前请先问有没有逃税好了。如果有收据可以拿,还会写支出证明单吗?况且这也是依法有据。有时候我们也是只是想询问有没有解套的方式,看是要签还是什么的,我们也愿意签,但常常会计就两手一摊请承办人自己想办法,承办也很为难,在业务单位觉得运气很重要。如果公务机关多一点拉你一把的人,事情会好做很多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7 21:09:00
餐厅那个我觉得很有趣,你当下跟老板要收据了,老板才会告诉你没收据不是?那你事后拿收据给老板,老板应该对你会有印象。因为这种没开发票的店一般会要单据的只有要报帐的人,所以不会多。如果很多人都要过单据所以老板对你没印象,那老板应该会准备收据来应付这些客人了,也不会有你要不到收据的事由。加上未开立发票的店家基本上是核定税额,不会因为多开收据就被多课税,就算老板对你没印象,帮你开个空白收据都不怕。拒绝可能性也不高。支出证明单是要真的完全无法取得凭证的情形下开立的,特别费性质特殊,舞弊的机率也比较高。你的案子疑点太多,又看不到其他佐证,还有钱是直接汇给商店抑或是首长代垫要汇入首长帐户也是个问题,后者更启人疑窦。我是你家会计我也怀疑你。因为你根本没有提你所检附的任何佐证资料阿。
作者: xxxxcat (...)   2017-10-07 22:43:00
这种理由审计一定最爱,好多意见可写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7 22:43:00
我所看到的,就是一个餐厅,没有发票就算,连收据也没。然后一张支出证明单,就要核销吃饭的特别费。然后,照片呢?钱是开给厂商还是开给首长呢?你没提阿。别说我默认,其实就公库付款一事,不管特别还是业务费我们都会尽可能希望直接开立给厂商。避免代垫情形。
作者: xxxxcat (...)   2017-10-07 22:46:00
之前真的要我们声复采购前(小额)没差营登及是否为拒绝往来厂商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7 22:47:00
还有没做营业登记,我们也遇过阿。开个人领据贴印花阿。你的说法成立,那个人提供劳务也能以相同理由拒签领据了还有,你这样别说公家单位,私企业你这根本就同等未取得合法凭证。老板当然可以花,但算私人支出,报公帐?最好会过。我跟你说啦,你要是遇到会计,碰到你这种情况二话不说就给你过,那就是失职了啦。因为老板要逃漏税,所以无法取得合法凭证,故用支出证明单报帐...你这理由哪个会计接受阿(摇头
作者: soseper123 (猴子)   2017-10-07 23:28:00
简单说,请会计人员自己跟头儿说不要去吃(自己垫),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7-10-08 01:01:00
会计管好凭证核销的客观条件就好,整天担心假结报,拿着内控鸡毛就以为是令箭?
作者: st42 (sunshine)   2017-10-08 10:02:00
所以经典案例出来了,因为拿不到合法凭证无法核销,就扣一个主计误国的帽子给别人
楼主: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08 10:18:00
照会计的解释,支出凭证要点支出证明单的规定可以废了,因为商家不愿给收据,首长依法开立支出证明,都可以被他们扣上不合法解释,到底是谁扣谁帽子?既然支出证明单=不合法,那这条是为谁设的?我说主计会转弯阿。况且最后不是用支出证明单核销了吗?你有仔细看本文吗?嘘
作者: st42 (sunshine)   2017-10-08 10:24:00
支出证明单的前提是无法取得,因为承办人要帮老板逃漏税也算无法取得?你又有仔细看规定吗?凭什么主计要配合老板逃漏税?上来讨拍取不到暖就恼羞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11:13:00
照你的逻辑,只要任何商家想逃漏税,不愿开立凭证,就可以用一张支出证明单报帐了。那要求发票收据领据的规定可以废了。所以按照你讲述的内容,局长吃饭你没跟,没有任何商家出示的证明,你家局长回来拿张自己写的纸,告诉你他吃饭吃了多少钱,你就帮他拿到会计那,要会计同意用公帑把钱汇入局长帐户。然后没有商家单据的原因是因为商家要逃税?公帑这样玩的哦?还会计治国,一条鞭都被这样搞了。我无法想像连这点独立都没有的情形下会恐怖到哪种程度。还有啦,你是用支出证明单核掉了,但“只有”支出证明单?你家会计不是要你生出其他佐证才勉为其难给过了吗?
作者: FARISLIN   2017-10-08 11:38:00
拜托楼上几位有为的会计人员自己去跟首长讲说别这样乱搞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11:38:00
回het, 会计审核要为了事项的真实性做合理的确信。只有一张支出证明单加一个夸张的理由,如果这样也行,那直接给我个明文规定,以后所有审核我就照这样进行,不要追究我审核上的责任,我会乐的轻松。
作者: FARISLIN   2017-10-08 11:39:00
没当过业务科的承办也不用本位主义这么重可以照章作事谁不想照章作事?有担当一点就自己跳出来跟首长讲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1:42:00
建议讲一下哪个单位,连商家不愿开收据都认为是正当理由的地方感觉挺恐怖的
作者: FARISLIN   2017-10-08 11:43:00
别整天躲在后面为难承办人员
作者: chichimin (123)   2017-10-08 11:54:00
会计本位严重,永远都是审别人,没办行政业务很难理解别人的难处
作者: stephen0709 (吉吉)   2017-10-08 12:15:00
叫上级解释 逃漏税可以核销吗 主计可以不要管最好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7-10-08 16:05:00
我很好奇的是支出证明单 不就是相当当事人自已切结当作原始凭证 主计不能拿支出证明当原始凭证 领据就可以这样不是很不相当吗? 领据不也是随便刻个章就可以盖每个制度一定会有漏洞 重点是作到什么程度吧现在主计的问题就是这种给细节性的问题就纠结半天深究再深究 支出证明他敢开 证明责任就归他附 主计还讲什么审核责任 这不很怪吗?出事当然就是证明的人伪证陷公务人员登载不实 该怎样就怎样 主计真的会被究责?
作者: Kiri1enko (五项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7-10-08 16:37:00
楼上去GOOGLE经手人证明的效力 跟支出证明单一样不要一堆会计专业外行 还在那边靠北主计不食人间烟火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7-10-08 16:45:00
第一,我的推文最后是疑问句 第二,我并没有说主计不食人间烟火 要讲规定就讲清楚 好好澄清不好吗?没有人在这边酸 而是主计是在很多要求让人无法理解主计人员就回答如果用支出证明单 结果发现支出证明单造假 主计要负造假责任?还是要附造假没发现的任何责任?这是我的问题 还有不要假设、可能会被发现这种说词为什么的主计可以“你敢开我就敢认”有些主计却忧国忧民 要补这个要补那个 这种细节性的规定解释和裁量主计人员不能统一吗? 搞的大家很乱耶?
作者: Kiri1enko (五项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7-10-08 17:00:00
先对楼上抱歉 因为看了一堆火大的推文才暴怒主计也有他的难处 因为主计总处自己也不敢把规定说死你GOOGLE主计长信箱就知道很多回答内容也很让人无言
作者: grmoon (露儿)   2017-10-08 17:29:00
有时候主计要求补额外资料,是为了保护承办人,不然谁知道到底长官有没有去吃那一顿饭啊?那家店到底存不存在?店家都不肯开收据证明了,为什么主计要背责任?承办愿意出证明协助店家逃漏税,但主计也想保护自己啊!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17:56:00
我来说明一下,主计有一本审核手册,里面关于单据审核有提到,如果该店家有提供发票,但该店家实际上只开立收据给承办报帐。该单据视为不合格收据,主计就需退回承办请商店开立发票。如果能开发票的店开立收据主计都有责任退件了。以店家要逃漏税为由无法取得单据故开立支出证明单主计能接受吗?我想这个标准应该没啥争议才是。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7-10-08 18:14:00
楼上请问原PO提到餐厅是免用发票 无使用收据这个情况不用去讨论商家逃漏税 实际很多小吃店都是这样这种状况 所谓审核手册有没有规范?直接出支出证明是否合理? 餐厅坚持没有任何单据可以提供又该如何核销?还是你认为机关要拿一张空白收据请店家写?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8:25:00
除非是完全找不到店家,不然最低限度我用过空白领据留负责人资料,当成跟自然人做生意,然后会出纳纳入所得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19:00:00
同xxxcat所言,这种情形视为自然人提供货物或劳务。他是否该做营业登记或者达到开立发票标准,那是税务单位的责任。我们审核的责任就是就他的身份应取得之单据负责。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08 19:11:00
有时候出差,临时在路边小吃店用餐,还要随身准备空白收据请店家留资料?
作者: xxxxcat (...)   2017-10-08 19:53:00
出差在外面用餐不是大多自费吗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08 20:12:00
以前曾经出差地点偏远,只有这种没发票没收据的小店这篇说的如果不是出差,那要随身带空白收据,请店家留资料吗?
作者: x9011401 (吴小飞)   2017-10-08 20:14:00
会计法第99条明文规定 : 对于不合法的会计凭证或程序,不使之更正、拒绝,我们是要付连带赔偿责任的,不是你说出事你们不会不负责而已那么简单,懂?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8 20:42:00
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已无缮费的规定。杂费则是按里程报支,所以我不知道你出差地处偏远吃饭要报什么帐。就算是有缮费规定,我猜想大概也是不需单据定额给付吧。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09 00:12:00
我只是举例,在出差时遇过这种小店,不必把店家无法开单据时要如何报帐的问题,转移到缮杂费上回到问题,当店家无法开单据时,会计的惟一解是叫承办人自己吃下去,谁叫他不随身带空白收据并叫店家留资料吗?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9 00:22:00
所以才跟你提膳杂费。因为就是可能会遇到你这样的情形,为了不让这些繁琐的事情产生报帐的困扰,才会有规定以定额,而非单据方式报销不是?不然,现行国外旅费的日支数额表也是类似概念阿。当然你的情况特殊到真的无法取得单据,那就是支出证明单搭配其他有无证明该项支出的佐证资料。但你这个案例很难拿来作为讨论对象。因为现行法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例如红白帖,难不成给红包还要人家签领据?但那种好歹也是喜帖加上支出证明单。好吧,假定你的情况真的能报帐,那因为实际上该商家因为地处偏远,生意差,也没人索取过单据,故无准备任何单据可以提供。你的理由还算成立,不过说回来,假定该店家有做营业登记你只要用一张白纸,上面注明"收据"字样。里面有品项,日期、金额、大写、抬头等并盖店章。都视为合格单据,你到偏远地区出差有偏远到连个白纸都无法取得?这又是一个可以讨论的点了。所以到时候你可能要说服你的主计,那边有一间店可以让你吃饭,但却连一张可供书写的纸也找不到。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09 00:45:00
本篇不就讲了,首长用特别费招待人员用餐,他都盖章表示负责,还认为他是虚构餐会?这不是会计如何把关,是通知政风调查首长和吃饭的人做假吧?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17-10-09 14:22:00
主计他们有压力,业务单位承办也一堆压力啊,根本就是上面压迫,主计都不会互相,只会盖请依规定办理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09 21:13:00
我以为我们讨论的是出差到偏远地区吃饭又临时没有收据可用的窘境。现在又回到特别费了?来,刚好今天有提到关于支出证明单的使用条件的讨论。支出证明单是因“特殊情形”致“不能”取得收据下才能使用的。首先,店家不开立单据,是不是特殊情形?又照该承办通篇讲了一堆老板可能不开单据的理由后,有没实际采取一些行为索取单据?没讲啊。那是不是叫“不行”取得单据?如果这两者都没确立,请问用支出证明单的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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