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闪光有幸录取文化行政(高考)~想询问一下部分职缺的调动问题
目前考量的方向是彼此想留在台北定居,但假若大台北地区的缺都填不上时
以下职缺
1.宜兰县文化局
2.新竹市文化局
3.文化部文资局(台中)
4.台湾美术馆(台中)
我知道高考好像满1年就能申请在同一主管机关底下的单位调动,但似乎也要主管愿意
放人之类的!?
所以主要想问1、2的单位满三年。以及3、4的单位满一年后申请商调的可能性高吗?
有没有一些内部的浅规则或是因人手太缺而不太给调的实际情形??
另外想问,中央单位是否真的未来发展较好??
若3.4好调的话,忍受一年的高额交通费还ok,就只怕一两年后还走不了QQ...
以上跪求知情人事解惑,小弟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