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学校可查询身分别

楼主: Chris0103 (我绕了地球一圈)   2017-09-04 15:51:20
※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铭言:
: 我跟我社会课的同事一开始在聊这件事的时候
: 以为现在还是古早时候没有电脑及系统开发的年代
: 感谢ch770大大提供的流程
: 也感谢回我文的m大,其实我有看法条
: 如果是用系统印出的清单代替一张张的证明会比较省纸吗
: 还是用电子档(因为套印还是要印出来,用关防的浮水印试看看?)
: (系统出现该笔资料后不要印出,用储存盘案的方式)
: (只是不知道系统支不支援而已)
: 依照ch770大大的流程应该是指学校收到学生的申请书后
: 先至系统查询,之后再发文给公所帮忙打印证明
: 这样省去民众跑公所的时间也减少伪造的疑虑
: 问一下后面那一段公所要打印证明
: 如果系统上有的话可以用系统清单代替吗??
: (系统清单有电子档吗?有公所复查的字段吗?)
: 如果系统没来的及更新的部分就请公所用证明的原始电子档代替
: 公所查该笔没有资格的再于附件上特别注明
: 公所如果不想要再发文,
: 不然就请学校的承办写免备文迳寄学校承办信箱吗???
: 这样学校的承办也不用再收及签办一次公文
: 希望我们的系统可以建置得很完善
: 这样就不用一天到晚印一大堆纸本出来了
: 虽然印出来盖章是不用一分钟的事啦!
刚好路过,想请教一下。
所谓卫福部电子查验系统是什么系统呢?之前业务从未被交接告知有这个系统耶。
曾任学校注册组长,全校五百多位有各种特殊身分别的学生。老实说学生若未主动告知或
缴交纸本真的是不知道从何查起。
新北市的校务系统是会由社会局汇入资料,但往往汇得时间点无法配合学校作业。
新北市另外有个可以查询特殊身分的系统,但要查询需有文号依据查询,且每次使用都会
被市府端关心,实在不便,有这系统跟没有是一样的。
收那么多纸本当然落后,但现实是许多各部会奖助学金或补助就是要我们附上证明,我们
学校端也不得不收。新北市政府现在要求学校端不收纸本的做法我认为是不清楚第一线兼
行政老师面临的困境。
如果有更好的做法,还请赐教。
作者: pb71 (奶油狮)   2017-09-04 16:12:00
而且查验公告有时较晚,有的学生根本搞不清楚是不是特殊身份不是也给你勾是,没有也勾有。有时候纸本还是方便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4 17:02:00
系统本来就应该查核啦,不然乱查的一堆系统权限,去申请就可以
楼主: Chris0103 (我绕了地球一圈)   2017-09-04 17:46:00
忘了说社会局有时候汇入的资料还是错的,遇过家长拿纸本来学校骂,接着去教育局申诉我们...我可以接受去系统查询要依据,但我查五百多个要一直被关心当贼防也太辛苦...如果有可以同时方便学校跟公所承办人两全其美的方法还请赐教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4 18:36:00
你是学校,根本无管辖权,自己印错溢发追不回,先惩处后看有无重大过失赔钱,无事务管辖权迳行核定资格,是重大过失XD那是他的工作,他不做还教你怎做,放大绝:不方便、省纸,其实只是懒,反正别人做就好
作者: rainy1022 (rainy)   2017-09-05 00:16:00
我们公所的作法是学校提供全校学生的资料电子档给公所后,公所再去比对出有特殊身份的学生名单,需要纸本证明的话我们会统一打印给学校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5 00:39:00
“得申请”减免学杂费,比对全校学生资料是违法行为比对“申请学生”资料是合法行为,两者不不可察学校可以宣导规定,但不能把全校学生资料送公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5 00:57:00
看来很多人真的都已经 "违法"而不自知今天"当事人"有权力不告诉学校 "他是中低收入户"你今天"主动"去查询全校所有学生的中低收资格我也不要问啥,我只问你 "请问你有得到当事人授权吗"???授权书麻烦先生出来,不然只要哪个学生家长,碍于面子不想让学校知道是中低收,你这个主动查询,呵呵呵呵~~~这些兼任行政的老师,脑袋不一定有行政法的 sense公所也差不多一点,哪天出事,该有的责任,慢慢享受吧
楼主: Chris0103 (我绕了地球一圈)   2017-09-05 05:33:00
感谢各位先进,所以家长打电话来骂我们学校干嘛不直接要资料是完全不对的作法。那新北市政府还要我们不要烦家长不要拿纸本本身就很有问题的啊~我们这些兼行政的老师的确没有行政法的概念,受教了
作者: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7-09-05 08:48:00
行政法第一课不是行政主动吗?还可以不告不理喔?学校发文给公所查资格,我认为叫行政协助,不然以后发文大家都可以不用理,那真的超爽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5 08:58:00
申请案本来就不告不理,低收入也是人,不是畜生,他也有隐私权跟其他人格权。至于不是低收的人,学校凭什么利用我的资料,公所又符合什么法定要件可以蒐集?这个要细致的切分不同的情况
作者: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7-09-05 10:08:00
我觉得争点在知情权跟隐私权的对抗,如果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补助,这个隐私权是否造成本人的不利益?个资法也有一条,有利于当事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5 12:16:00
行政主动?? 那请问....若乡公所主动查乡内疑似中低收人口,然后主动发给中低收资格,会怎样????知道这背后会衍生怎样的祸端吗???总觉得,一些人以为行政减量,结果只是把自己份内工作[推给别人做]自己不去思考,怎样让已经申请中低收通过的民众能够快速便利有效的拿到公所所开立的相关证明却是叫别的单位 "你们上网查就好"法条第一步就是教你怎样做,却有人不想做,然会推第二步??若第二步骤不符合,又回归到第一步去做最后确认??那,一开始就走第一步,不就解决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5 12:56:00
有利于当事人,有客观说跟主观说,不懂不要乱用。问题在于我低收入户,他妈的想避免一些歧视,不申请减免不行吗?政府凭什么贴标签,让我的小朋友变成被歧视的对象。他家穷所以才…这个多的水果给他,因为…;这社会满满的歧视,你我都有公所要便民,真的就是按月或按季亲送证明给低收入户啦,既保障隐私,人民又不用出门,又可关心人民,达到社会福利目的建构温暖而有人性的公所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05 14:39:00
我也是这样想,你乡公所主动针对家庭有学龄的子女直接固定发出数量的中低收证明供使用,不足再补当事人既然已经申请中低收并审查通过,你公所自可主动发出其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当事人自己决定要不要使用....
作者: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7-09-05 16:16:00
M大有在公所或社会局作过吗?本来就可以访查后经行政程序后给予福利资格,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没看过再那边说嘴说亲送的大概不知道现在社福人口有多少,只会再那边酸一些有的没的电子化才是正办,开证明再快也快不过用电脑比对学费补助这么固定的东西,还在那边要纸本,是不能从资讯科学的手法,去思考怎么解决,一直出嘴亲送,两位怎么不自己跑跑看有多难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05 18:11:00
故意反串看不出来?公所有法定权限就自己好好做,啥小便民推给学校自己查,他妈的别人小孩死不完啊这种问题还要想,唯一解就是推动当事人可以线上申请,地政、商业、税务很多领域都运行多年了,不要只看到自己你的案件有多少别人也有多少学杂费减免必经申请,请看社会救助法,这样规定是有意义的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7-09-05 20:27:00
建置一个新系统可以线上申请,学校端和公所端都可以连上就类似像是e-client,使用政府机关凭证因为我最近在帮志工的资料汇入志工的系统系统先要汇入照片档,使用的副档名是“身分证字号.JPG”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9-05 20:39:00
确实是这样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7-09-05 20:39:00
汇完图片档之后再汇入志工资料的EXCEL档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9-05 20:40:00
楼上说的系统可行 但目前很多地方并没有这系统让大家连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17-09-05 20:41:00
如果社政系统可以汇出图片档,副档名汇出后统一改为“身分证字号+姓名.JPG”这样对起来应该也不会出多大错误再用汇入图片档的方式汇入线上申请系统应该会有效率一点Y给C大,所以我同事说要看随愿意去做整合和规划囉!因为是全国的学校端和全国的公所端,应该是中央要统合刚忘记打-汇入之后的图片档让系统自己去抓相对应的副档名所以我在打志工资料的时有一个字段是“身分证字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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