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ctician (饥来吃饭,困则即眠。)
2017-08-17 23:10:29※ 引述《freeread (免费读)》之铭言:
: 帮朋友请教一下
: 若目前已经是采购人员
: 若接新的工作是兼任零用金管理人员
: 会违反什么规定吗?
: 有专业的网友可以协助回复吗
: 感恩您!
以前有一种零用金为事务零用金
后来财政部觉得不妥,已经删除此种零用金
目前仍然有许多单位沿用旧习
将零用金让庶务组、事务组甚至是采购人员保管
我不知道贵单位是否有出纳人员
但是现在零用金的管理人应该是出纳才对
出纳管理手册第24点,……零用金系因应紧急及各项零星支付而设置……其作业程序如下
:(三)各机关以零用金支出之费用,其支出凭证应并附核准支出文件,由经办人员粘贴于
原始凭证黏存单上,经会相关权责单位及机关首长或其授权人之核准,向出纳管理人员
领取或办理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