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9234030 (宅宅)》之铭言:
: 如题
: 不吹冷气真的很不舒服
: 我很努力地思考有没有什么办法发泄不满的心情
: 后来想想 我国不是还有一个监察院?
: 想透过陈情监察院给木栓一点教训(虽然纠举那些根本不痛不痒)
: 网络上看了新闻
: 我国不是有个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
: 明明上面规定说电源不足时应该怎限制用电
: 这政府怎么电源不足时不依法行政??
: 下载了陈情范例却马上碰到了瓶颈
: 因为我的考科根本没有考些行政法,行政学之类的科目
: 光确实填写下列注意事项第二点
: 陈诉事项曾否向权责机关陈情反映?
: 我连这都一头雾水 权责机关是谁?怎反应?还是可以直接跳过?都不知道
: 遑论是写完整份陈诉书了
: 是否有懂法的前辈指点这条路是否可行??
: 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公务人员保障法77
对服务机关管理措施工作条件认为不当
应以申诉再申诉向服务机关提起救济
依释字243、266不得依行政诉讼
审议机关为保训会
因此非监察院而是考试院
惟同法81条规定服务机关处理期间为收受申诉书次日起
三十天内函复
必要时得延长二十日
也就是说连再申诉都看不到
这件事政府就当过去了
当然也就没有后续调处
发动万人去走申诉也毫无实益
中华民国公务人员一天不能组工会
一切的法律上救济就跟侠客岛上的武功秘笈一样
都是写假的
保障法=保证智障政府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