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刚进公所不到一个礼拜的超级菜鸟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人事大大
1.临时人员是适用劳基法的,那是适用
周年制还是历年制?
2.若是用周年制,那每一个临时人员都要去
算他的年资对照可以有多少特休可以放吗?
3.假如临时人员A,105.7.26到职,那满半年
之后获得三天休假,这三天要在106.7.25前
休完,没休完就补工资,这样理解对吗?
4.一例一休实施后,对实施之前的临时人员
有什么影响呢?还是就照第3点去算就好了?
因为范例都只有工友技工的,对临时人员不
是很了解,还请各位大大解惑
小弟先在此谢谢大家
p.s 手机发文伤眼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