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服务法修正/兼职规定拟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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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01:20联合报 记者林敬殷、邱金兰/台北报导
行政院将全面检讨公务人员利益回避相关规定,行政院长林全昨天召集法务部、工程会等
相关单位,盘点公务人员利益回避相关法规,希望能统一规范,不要各种法律卡来卡去,
尽量统合在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不要因为过度防弊而阻碍兴利。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铨叙部正检讨公务员服务法,并函洽各机关意见中。铨叙部官员
表示,已函覆的机关中有八成支持修正方向,预计九月初报考试院,希望年底前可以送立
院审议。
根据铨叙部洽各机关的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修正幅度相当大,除放宽兼职外,也大幅放
宽“旋转门”的管制。铨叙部官员表示,年改后,公务员变成晚退、缴多、领少,很多人
建议应放宽兼职规定,像劳工一样,下班后可以去打工赚钱等。
因此,这次修正方向,拟准许公务员在公余时间,有能力、时间者,可向主管机关申请许
可兼差,但会限定一些条件,例如不可用上班时间、打工兼职不能超过一定薪资、只能做
受雇者不能当老板等。
官员说,现行规定,经主管机关许可只能到非营利事业组织兼职,检讨后可到营利事业,
兼职的路更宽。
至于有关旋转门条款的部分,陈明堂表示,若从企业界延揽人才担任政务职,离职之后依
该法令将无法回业界工作,不利政府人才任用,将研议或考量如何在法令范围内,让受限
制人员提供交流性服务的可能性,以扩大人才流用。
此外,高级文官,如须财产申报的政务官及简任十职等以上的首长,则兼采“职务禁止”
及“行为禁止”规范,现行违反“旋转门”处刑责,修正后,违反“行为禁止”部分采行
政罚、除罪化。但“职务禁止”规范部分,仍维持刑责规定。至于主管机关因投资指派的
公股代表,不受规范,但仍不能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