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打扰大家,
刚刚心血来潮查了一下,
发现议员、立委的索取资料,
是不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阿@@?
因为不是很懂这方面的事情,
所以想请教一下~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7-01-15 12:54:00之前国运昌隆党有在说要立法,让民代有调查权,不给资料不行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15 13:01:00政府资讯公开法算吗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15 13:04:00可是如果依照政府资讯公开法,是不是一般民众也可以要求资料呢@@?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15 13:10:00政府资讯公开法就是给一般民众用的宪法,增修条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地方制度法付于民代有听施政报告跟质询等权利不想给资料,换在议会上质询修理你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7-01-15 13:19:00
你可以拒绝提供试试看XD
作者: waymi0530 (黄金豆豆浆) 2017-01-15 14:13:00
没依据又怎样,你敢不给?
作者: runhsu (雨后就有彩虹~) 2017-01-15 14:47:00
一般来说,ㄥ
作者:
goshfju (Cola)
2017-01-15 15:30:00先给比较好 不然会上直接被问就GG了
作者:
wthouse (白丁)
2017-01-15 15:34:00别忘了人家还有删预算这把刀呀。
立委有文件调阅权 当然不给 你就保佑不会被调去烂缺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7-01-15 21:22:00除非是影响到国安的机密或是个资相关,想不出来单位可以不提供资料的理由XD
作者:
goshfju (Cola)
2017-01-15 23:21:00其实就算民众打来我也会尽我所能提供资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16 11:00:00怎会没依据?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 写那么大字~~~但是,要看 "谁出面要的"委员在议会跟国会联络人要,你机关跟下属机关就得提供除非涉及到机密隐私若是立委助理打电话要? 建议原则不要(尤其非属可供公开)例如签文之类
作者: colbert0626 (小华) 2017-01-16 15:54:00
民意代表也不是那么威..你们机关如果不想给推托的方可多了..至于删预算可以看看有多少县市议会一毛没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16 20:33:00楼楼上,有种态样叫做 "狐假虎威"立委助理有很多种,有的是出钱挂名的下次跟妳们要明年度的概算细项,然后可能就拿着来跟你们家大老板来搓圆仔汤,若不[帮忙帮忙],亿元就[不帮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