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找法务讨论
中央法规违建是不补偿的,但地方政府自治条例为了降低行政阻碍,多设有拆迁补偿条例
,包含本府也有,也经内政部相关函释是没有与法律冲突的
目前长官也预计会针对本案再召集相关局处开会讨论
一些细节渐渐清楚后心里踏实许多
其实我也只是担心在这案子的一些细节法令在尚未完全释疑的情况下办理会有误触法网的
疑虑(因为我们并不是征收单位,对于征收、拆迁补偿等相关法令与程序并不熟悉)
并没有要斗任何人的意思,只希望能够保护自己,也保护每一位长官,毕竟大家都在同一
条船上
谢谢每一个推文的人,你们的意见很宝贵,让我们能以更全面的角度审视这个案件
谢谢站内信提供支持的人,我并没有要走到极端的方式处理,但依然谢谢你们的提供与提
醒自己拥有的权利与使用方式
谢谢关心与瞩目这件事的人,也谢谢明理的各级长官,让每一个案子都能圆满落幕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7 20:52:00地上物可以查税籍证明,看上面如何计载地上建物何时存在依照内政部的函释可以有5-6种方式去查证就单看你们要如何去采认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7-01-07 20:59:00律师说的要听。 法务单位也提意见了。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01:00对方连市长也不敢得罪。但为了你好,宁可黑到底一直被退,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7 21:02:00行政程序法131条 公法上请求权,因时效完成而当然消灭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02:00也不能用局里局长要求的写法,他都摆明要你用拟让他可以如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03:00拟,但这是逼你吞责任,之后出事你被关,里长钱拿到、市长局长全都全身而退,很危险。建议录音、影印做好自保所有准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7-01-07 21:04:00请参考萧晓玲案 市长愿负起政治责任就OK
作者:
yu500 (哀呀呀)
2017-01-07 21:05:00好可怕的案子,黑总比有责任好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7 21:08:00长官觉得可以的话,你就把签核上面写依长官意见觉得可以补偿,都要黑就黑到底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义?)
2017-01-07 21:10:00宁愿黑掉也不要碰检调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07 21:11:00市长从来没有下字条说这个案子可以“从宽认定”,懂了吗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7 21:11:00本案已经终结,违建可以征收补偿是在之后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12:00所以录音影印照相很重要,没有纪录等于不存在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7 21:12:00依照法条从新从优来说是指尚未终了案件中央法规标准法 第18条建物是否合法由建管单位认定,这属于你们机关认定吗本案违反都市计画法跟区域计画法,先送相关单位裁罚
您帮纳税人省钱这句话有打动到我 法律法官说了算!!!但是从您的叙述->政风不太可靠/法制是自己人 先搞清谁是朋友谁是敌人以后才好办事现阶段长官都开口了 不办还录音见鬼了 就按照长官的发文问权责机关 先让文跑一跑 对长官对市长对刁民都有交
代 权责机关回文以后 再看情况找法制帮忙 现阶段依照长官说的 不是上签是发文问该法律主管权责机关案子让他跑就有转机 压力不要在你身上 这个案子跑了多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28:00依照内容,要“问”文就出不去了,只要没有拟就会一直被退
久了 别人怎么跑的 长官的意思要尊重但方法不能照收你局长算好的还会开口 你没碰到不开口的才可怕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7-01-07 21:32:00征收过了那么久都还没用,打官司到法院会被撤销吧?当年征收清册记载空地其实就有瑕疵了,违建还是要记载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7-01-07 21:44:00市场上房屋价值,主要价值在土地,房屋部分通常几十万。原文中提到几千万的数字,数字也有灌水的嫌疑。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7-01-07 21:48:00依法卓处,就是你自己看着办,出事不关我的事的意思
作者:
ssarc (ftb)
2017-01-07 21:53:00我比较怕直接开口的,因为那是威胁、命令,不能打迷糊帐
作者: president2 (-.-+) 2017-01-07 21:55:00
随身带著录音笔比较实际 之后真的出事可以自保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07 22:03:00官司还在打,之前公所也用诉讼流程一直拖着,为什么现在你们局长急着把这个案子结掉,不管于法于理都显得奇怪况且法制局已经明确给出意见了,综签却完全不理法制意见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7-01-07 22:12:00
录音吧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07 22:13:00这部分圆不起来,后面追究行政责任绝对少不了承办人员的
作者: Schatze (云史卡滋) 2017-01-07 22:17:00
闹上新闻的话,会不会反而安全?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07 22:28:00我认为底线是照长官的意思写函去法务局确认长官提的解法是否可行,就算被回不着边际的空话也比直接上一层签好
作者: Alphaz (@@) 2017-01-07 23:00:00
局长急着结是因为议员跟市长施压吧? 挡到局长升官路
作者: pcshjuju (近视传说) 2017-01-07 23:02:00
桃园真的不太适合人去阿 最后有问题的还是签的承办阿
作者: Alphaz (@@) 2017-01-07 23:04:00
市长说从宽认定 法律站不住脚能认定吗?割地赔款被报到廉政署 不知道出事的是谁~
作者:
pk0943 (.)
2017-01-07 23:11:00这中间牵涉不少利益,甚至有可能涉及行贿收黑钱等...官司当然要打到底,不然监察审计廉政检调都会来找你
作者: sktxyz (ICHIRO) 2017-01-07 23:18:00
我个人应该就装死摆着看 真的照办怕会出事阿
作者:
resamond (Mandy)
2017-01-07 23:21:00宁愿黑掉也不要进牢吧
作者:
pk0943 (.)
2017-01-07 23:22:00黑掉至少自保,然后你想办法商调离开...黑人也是可以靠关系调走的
作者: dodohotdog (嘟嘟大热狗) 2017-01-07 23:23:00
一定要会办政风啊
作者:
goshfju (Cola)
2017-01-07 23:30:00赶快落跑吧...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7-01-07 23:57:00拖吧,看能不能弄到法院判决之类的。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慢慢做顶多行政惩处,跟刑法图利罪比起来轻
作者: mimo (小绿) 2017-01-08 00:01:00
让媒体知道 搞臭了比较安全
作者:
nutor (cloudland)
2017-01-08 00:18:00宁可离职重考,也不可被检调约谈呀!
上水果日报,让大家知道牠占公有地;既然请了律师,又不给律师解决?有点……不会是在台南?
作者:
nutor (cloudland)
2017-01-08 00:19:00况且文中这样看,长官就是要你扛责任,出事你死第一个!这一定不能按长官的意思写拟!写拟的话,出事只有你去土城。长官一定推责任给承办。如果是我,我会马上离职重考。
作者:
snowenvoy (无限期支持Apink)
2017-01-08 00:31:00先查明是否于都计发布前即已存在 再看看有无都计法51条使用可能
作者: xier (ZWLYS3) 2017-01-08 00:35:00
推离职重考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7-01-08 01:00:00拒签..顶多考绩差,黑了点,但起码你是安全的要就是让他们手写签注意见,绝对不能你自己把他们的想法写进去..否则出事最大条的是你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7-01-08 01:01:00不小心出事,装病几个月吧~我觉得你研究法学层面没有用,长官就是想这样,想别的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7-01-08 01:02:00去查78年的图,证明是否都市计画前就有该建物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7-01-08 01:02:00方式应对吧~
作者:
viro72 (阿斯)
2017-01-08 01:03:00黑掉总比坐牢好,黑了你还有机会重考
作者: chasel99 2017-01-08 01:03:00
不要相信萧晓玲案市长会负到什么责任,出事一定承办扛
作者:
bolume (小玮)
2017-01-08 01:52:00应该是市长没看法务局的意见吧 郑的作风 不太像这样
作者: supe1 2017-01-08 08:24:00
慢慢办..长官受不了就会给听话的人去办...
应该是桃园吧 台北升格直辖市都多久以前了 其他直辖市叫做法制局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8 10:16:00整件案件我会拆成1.征收补偿2.拆屋还地 两部分1.征收补偿整个案件已终结,请求时效也过,也就是莫再提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1-08 10:18:00遇到这种狗屎长官真的倒霉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8 10:18:002.拆屋还地,目前土地所有权人是公所上面新盖的一定是违建,先依都市计画法跟区域计画法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1-08 10:20:00有把握的话黑掉辞职重考真心建议 干这种违反良心的事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8 10:21:00先罚钱再说,另外本案有无窃占国土,公所财产管理人有无失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1-08 10:21:00你可以昧著良心升官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08 10:22:00职这几个方向去处理律师都说打的赢官司,还要跟对方和解要不要先送调查站看看有无图利的嫌疑
作者:
bota (llll)
2017-01-08 12:17:00(1)局政风是在把风(2) 府政风, 法制人还不错(3)委任律师也是好人(4) 但府政风那个上策, 根本不可能,... 会出事, 不管怎么写你都会进去关只有中下策可以用-------------都市计画这种东西, 牵涉到的钱很多很多很多, 检调对这种案子很有兴趣然后这种案子, 眷案都是永久保存,...跟一般劳务采购案不一样你真的办了, 必死,... 有一天一定会爆, 绝对脱不了身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17-01-08 12:25:00拼下去,然后变成消波块
作者:
Luca (Natalie)
2017-01-08 12:26:00不知道有没用 给你参考 某天局长和科长和民间单位口头约定某
作者:
bota (llll)
2017-01-08 12:27:00Luca , 你这样写一定退件的阿
作者:
Luca (Natalie)
2017-01-08 12:27:00事 要付款时也要承办人要签拟 但又没有会议纪录 承办人问科
作者:
bota (llll)
2017-01-08 12:28:00现在原po是牺牲打,.... 局长就是要他写成, 承办要这样办局长科长股长, 都盖章, 如拟
作者:
Luca (Natalie)
2017-01-08 12:28:00里的第二主管 他说那你就签说"基于OO原则经本局与XX协议.."
作者:
Luca (Natalie)
2017-01-08 12:29:00至于本局是谁呢? 第二主管说有盖章就是承认啊....至少这样不是承办人自己要这样办的...这件案子就这样办完了 但那件没有原PO事情大条 梦到的请考酌参酌
作者:
bar1005 (今在佛前求忏悔)
2017-01-08 12:52:00奉某某钧长交待事项办理,最后真的不行就这样写吧,黑总比以后出事诉讼麻烦来的好(我有这样写过,不是嘴炮)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7-01-08 16:42:00连区公所都不想扛责任了 被骂就被骂 你为何一定要签?假设公所有发文 自承当年征收有瑕疵 这样还好解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1-08 16:44:00这案子根本乱搞 你绝不能按这种意思来办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7-01-08 16:45:00如果你要当乖乖牌 奉承上意 努力升官 那就没意见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1-08 16:45:00这是乱命 恕无法依指示办理以我目前看到你的资讯来判断,我认为应该司法解决依法提起拆屋还地之诉 并追缴五年土地使用补偿金依法处理 才是适合的解法至于民国80年的情况,是否疏失那要去找当时的承办人但看你文章 公所抗辩那是依法不得建造之建物意思就是公所并不认为这是疏失,而是认为这是不用征收总而言之,主管单位发文拆屋还地,不自己拆就强制执行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7-01-08 16:54:00连公所都认为征收没有瑕疵。送到检调 原PO图利罪跑不掉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1-08 16:54:00有意见就去打行政诉讼,让法官来裁判,这样最公平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7-01-08 21:08:00我也猜桃园,搞不好还水利相关咧......摆烂不要办了,装病也好~块陶啊
律师跟法务局说法较正确其他单位写依法卓处若出事可全脱身...全案就你被牺牲记得所有签办过的文都要留存备档(包含草稿等)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风了)
2017-01-09 01:25:00当然有用 被退就自己找个空白处写为什么被退不是水利相关吧 因为水务局已经搬去成功路了 不会看法务局门口贴红单征收应该是地__局吧 ...
作者:
pplark (pplark)
2017-01-09 04:40:00辛苦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1-09 04:40:00可能类似地政处 都发局 之类的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无政府不能没超商)
2017-01-09 14:58:00考个公务员被关划不来
作者: KPWIN 2017-01-09 19:54:00
黑了重考也要小心,到新单位会被追杀
作者:
xoyster (若隐若现)
2017-01-09 21:45:00哗 好精彩 辛苦了
作者: NTUHandsome (万年考生唯我独尊) 2017-01-10 02:17:00
报给水果啊 真有事的话把胖周瑜搞下来啊
作者:
vespar (布蓝宝125)
2017-01-10 22:38:00该不会是农业局吧 农业技术?
当初主事者的公所都认为没有征收必要了,就是不认当初建物没有一并征收这件事有疏失阿,那现在你们单位(你)却要去帮公所把这个件事揽下来说自己有错割地赔款,你不觉得哪里怪怪的吗?真心建议不要拿自己的人生跟这些人开玩笑,基层承办最大的优势就是只要扛长官的压力,长官又不是你老板,考绩拿乙商调走人才是上策
作者:
hgame 2017-01-11 21:34:00PO市长脸书,问市长怎么解XD先去检举违建,让建管单位参战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风了)
2017-01-14 13:14:00不是农业局 农业局没有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