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公务员组工会之肥宅见解

楼主: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2-26 10:19:55
关于公务员比照劳工组工会一事,本鲁心里已经想很久了,但本鲁因为肥到缺乏行动力,
没办法应付诉讼过程的煎熬,所以只能把心里的想法贴出来,希望有志之士能够接力把这
个想法实现,造福全国的小公务员们,保障大家的权利。呜呜呜~ (请大家不要歧视肥宅)
首先,依据司法院的解释,要声请解释宪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宪法上所保障之权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并在用尽审级救济途径后,取得最终确定终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诉而未上诉以致裁判确定,就是没有用 尽审级救济途径,也就不可
以根据此种裁判提出声请。
3)认为确定终局裁判所适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触宪法的疑义。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书面向司法院声请解释宪法。 (参考法条: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
件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八条)
司法院释字373号,是一群小学技工工友想要组织工会,被主管机关依当时的工会法第四
条规定驳回登记申请。大法官在373号解释中以宪法第14条结社权为出发点,指出:“技
工、工友所从事者仅为教育事业之服务性工作,其工作之性质,与国民受教育之权利虽有
关连,惟禁止其组织工会,使其难以获致合理之权益,实已逾越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必
要限度”,因而宣告工会法限制技工、工友组织工会的权利违宪;但同时也指出技工、工
友之工作仍与国民教育有关,行使集体劳动权是否须予以限制尚待检讨。
本号解释因为留下许多未决问题,所以被学者讥讽是解释半套,当然这不是重点。我要讲
的重点是:373号解释并未提及限制公务员组工会的合宪性。所以如果有人依工会法向主
管机关申请组成公务员工会,经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后,就可以声请大法官解释禁止公
务员组工会是否违宪。我个人觉得,这比在国发会那个烂平台附议请愿要积极多了。
当然,本鲁太肥了又见不得人,只敢在LOL上呛政府,这个理想只好留待热血公务员帮忙
把这个想法实现。呜呜呜~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12-26 10:35:00
组工会不是用讲的,也不是在法庭上论理,而是要用冲的要有一群人站出来去行政院抗议,堵张景森,那才有效用
作者: cps001 (阿鹏)   2016-12-26 10:37:00
工会法第4条第4项:各级政府机关及公立学校公务人员之结社组织,依其他法律之规定。
作者: leoth (小猫)   2016-12-26 10:38:00
你不敢冲,大家怎么冲啊?
作者: cps001 (阿鹏)   2016-12-26 10:38:00
其他法律就是公务人员协会法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2-26 10:39:00
其实所有的工会都有同样团结不团结的问题我比较好奇是今天唐凤在政务委员会议里怎么讲
作者: Changyi (绝临日月吟啸驰..)   2016-12-26 10:46:00
唐政委顶多能代为反映,那不是他推的政策他不好有太多个人意见
作者: audreytang (凤)   2016-12-26 10:46:00
现在正讨论另外一个案子,不一定排得到我,我尽量 XD
作者: TianDaDiDa (科科)   2016-12-26 10:51:00
辛苦唐委员了,谢谢您为大家尽一份力国旅方案应该是更上层指示的,不然哪可能一人说了算而且还匆匆通过....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26 11:07:00
毕竟是公务员,还是先走体制吧,虽然那群绿油油大法官....
作者: lu6677 (布鲁斯)   2016-12-26 11:09:00
唐委员加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6 11:12:00
申请工会涉及身分权的变更,必须要有组织出来递减申请申请驳回,上行政法院跟最高行政法院,败诉之后,才能提宪
作者: audreytang (凤)   2016-12-26 11:16:00
刚讨论了。1/21 之前应该有调整空间,但这次只能处理原连署案争点(征询意见、旅游业改善及监督方案、扩大适用范围)。以 Join 平台的权责,暂难扩大到整体休假制度和国旅存废。明天会规划参与程序。
作者: leoth (小猫)   2016-12-26 11:17:00
谢谢唐委员帮忙出声
作者: ankor (不OK)   2016-12-26 11:18:00
释字意思是说, 与国民教育权有关的, 才可以组工会吗?why?
作者: Changyi (绝临日月吟啸驰..)   2016-12-26 11:18:00
谢谢唐凤委员
作者: seiryou (反逆的鲁鲁蛇)   2016-12-26 11:28:00
好奇问一下 工会和政党功能差在哪?可否直接政党代替工会
作者: TheGiver (记忆传承人)   2016-12-26 11:30:00
是唐大大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12-26 12:01:00
大法官有一半是前任总统国会通过的,还绿油油勒…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16-12-26 12:01:00
谢谢唐凤委员愿意为我辈发声,万分感谢。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12-26 12:02:00
其实大家想法都差不多啦,别人冲锋陷阵替我死,有好处我再来分,何况本文举例还是体制内的作法而已
作者: Kiri1enko (五项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6-12-26 12:05:00
支持组工会 不过光看版上还有人内斗老人 大概没指望台湾有太多人政治信仰凌驾个人权益 这一点我很不能理解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12-26 12:06:00
内斗老人正常啊,超多真的是混吃等死 事情给别人做xd
作者: Kiri1enko (五项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6-12-26 12:06:00
今早还听到有同事在替纳粹学生护航 国旅卡没听他吭声我立场很简单 不论是K还是D 伤及权益就让哪个倒台政党从来不是期望 而是利用他们制衡自嘲台湾没有工党 废话 一堆选民政治凌驾自身权益民主政治本来就不是选贤 而是防止扩权 台湾则变成盲挺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16-12-26 12:10:00
谢谢政委
作者: Kiri1enko (五项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6-12-26 12:10:00
哈 不做事只有老人吗 那些斗老人的是冲著不做事的老人?要不要先把老人定义清楚 算了 有内斗想法组工会只是屁
作者: Erict (喵~)   2016-12-26 12:41:00
谢谢政委
作者: shangchin (落在肩头的狼烟)   2016-12-26 12:48:00
谢谢政委
作者: ss860708 (小小太)   2016-12-26 12:52:00
感谢委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6 13:04:00
想要争取,却只想搭便车,干部都找不出来
作者: unimoon (unimoon)   2016-12-26 13:10:00
谢谢政委
作者: sayaka10 (娃娃)   2016-12-26 13:30:00
谢谢政委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2-26 13:33:00
请问唐委员其他政务委员跟院长就这次硬上事件的看法是?我比较好奇像这次搞到反弹声音那么大政院的反应是什么
作者: audreytang (凤)   2016-12-26 13:42:00
我其实只有提说,希望能在 join 平台充份回应,如果有政策调整的空间,要让利益关系人知道,以免互相激化。另外连署人的留言也应一并分析争点,与原提案相牵连的部份,应该一并纳入具体回应范围里。讨论后大都同意。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2-26 13:46:00
嗯,了解,谢谢委员的辛苦转知
作者: jyecc (Jye)   2016-12-26 18:05:00
感谢唐委员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6-12-26 18:33:00
希望唐委员的意见能被重视,而不是只是DPP拿来当花瓶。
作者: lovelyshu (减肥是需要强迫自己的!)   2016-12-26 23:58:00
同楼上
作者: Changyi (绝临日月吟啸驰..)   2016-12-27 00:01:00
同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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