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图利或包庇的认定

楼主: justinXD (Justin)   2016-12-11 11:34:38
※ 引述《karuna (我会毕业)》之铭言:
: 大家好
: 小弟在下目前是在部下面的署级单位服务
: 因为也这次换新主管来
: 在他指导之下进行的标案执行很多地方怪怪的,
: 担心被拿来当祭品,所以只能就我目前知道的部份
: 问问大家看是不是未来有需要先检举然后自保的必要,大概就以下几个部分
: 1.拿到项目的第一天,主管就说我们不要罚厂商钱,要帮他们顺利完成标案。
甲方本来就要尽量
在1.法制内 2.不损机关权益 的前提下
协助乙方完成标案
除非你说的是
有乙方违反契约应罚钱而未罚钱的情事
或是明显造成机关权益损害
那你就有责任
: 2.几乎每一项要报备的东西,都有先拿来给我们看,看好修改好以后才正式来文
: 然后回复同意核备,让他们没有被退件或的纪录。
事先沟通看内容是不是甲方要的再来文
这样不是比较有效率吗
不然还要乙方用猜的吗
: 3.今年的厂商,是因为该主管过去在地方单位就熟识以久的合作对象,前面固定合作
: 的厂商(品质也很好)被他刁难的一气之下不标了,所以自己找来投标,然后东西
: 都做的很烂,主管都命令自己单位内同仁帮厂商解决避免罚钱,或是直接教厂商解
: 套方法:我们计罚,然后你们就用某理由去提公审会或是诉愿之类。甚至还打算第
我相信你们现在找的厂商势必也是她合法透过采购法找来的
诉愿本来就是厂商的权力
你们主管说他们可以去诉愿也没错
除非你找到证据说诉状他帮忙写的之类
: 一期验收不要拨款,挪到第二期验收以后一次给付以避免厂商吃亏等等(这一项后
: 来没做)
延迟拨款厂商可以得利?
抱歉我看不懂
: 4.主管与该厂商经常碰面有饭局、还跟厂商保证会把承办人换掉让他们进行顺利
履约过程要碰面当然很正常
吃个便宜的便饭或是便当都还好
但如果是招待性质的
你要掌握实际证据主管违反廉政相关规定
: 然后这些厂商标案主验人就是主管自己
: 大概就以上几个部分,请大家指教,如果要检举是要跟哪个单位检举比较好?
: 毕竟我不想被当替死鬼阿
: 谢谢
可能承办人有待过乙方的经验
有时候比较好
我也看过很多承办人不食人间烟火
用抓贼的心态
不断扩大行政权或扩大合约解释
就譬如你说的文件核备
我见过人家乙方来文修了四五次,我方承办每次都生出新的意见
跟他沟通变成好像我在包庇厂商
我是认定 甲乙双方是合作的关系
如果用太刁难的方式 当然你个人狂刁难不会有行政责任
也难怪会有这么多履约争议
说穿了很不负责只是把屎留给后人清而已
你如果对主管有什么意见
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断签稿并陈上去
主管退回来你就自己决行存掉留纪录保护自己
你也好透过签陈好好想想你的坚持有没有法理上的理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11 12:05:00
在合法的范围内,把采购案完整的履约,双方都有责任你要怎么拿捏? 那是个人职能
作者: raku (raku)   2016-12-12 12:38:00
好官我自為之 都不預審在那邊文來文往 被詬病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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