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考试人员实习时不具名

楼主: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6-11-24 13:30:42
近日各机关应该都面临新手分发报到潮
偶然发现依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实务训练辅导要点
新手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实习内不具名办理业务
二、训练方式:
(一)实务训练分实习及试办二阶段实施,自向实务训练机关(构)学
校报到接受训练日起一个月为实习阶段,其余时间为试办阶段。
但实习阶段时间不含基础训练。
(二)于实习阶段,实务训练机关(构)学校应安排受训人员以不具名
方式协助办理所指派之工作;于试办阶段,受训人员应在辅导员
辅导下具名试办所指派之工作。
由于我们这边会有“个人”的业务
除了主管外就是课员(这次的新手)+书记+替代役
例如验收、开标
如果派书记又带个课员去,这样办公室一次就少两个人
总不能要替代役办公文
所以这规定让我们挺苦恼的
不知道各机关大大们都是怎么处理这个规定的?
如:
1章给他,开始做
作者: Lumia520 (@@)   2016-11-24 13:40:00
他自己办,辅导员过目后没问题的话,盖辅导员的章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24 13:46:00
23都有机关这样做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11-24 13:55:00
一堆替代役当正式用 办公文 办采购 验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24 14:48:00
不可以会办,理论上就是没有章,没办法会办
作者: knowing (花轰)   2016-11-24 15:50:00
不具名应该很清楚了吧推一楼 辅导员可以教他怎么做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11-24 16:21:00
那边有一堆替代役办验收采购 可以具名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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