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采购验收问题(主验人仅采书面验收)

楼主: maggiezzz (never regret)   2016-10-29 22:55:06
大家好,想请教一件关于采购的验收问题,我是监办单位。
这件采购案验收地点不在台湾本岛,施工时间+交通时间要花13天。
业务单位在会同厂商前往该地施工之前,先口头询问2个监办单位及1个协办单位
是否一同前往,
若监办单位愿意一同前往,业务单位的计画是监工+验收一并执行。
但监办单位皆认为13天太长,会影响工作,故皆口头回应不去,协办当然也不去。
因此业务单位便与厂商一同前往该地,执行施工与监工,就没有验收。
出发前,采购单位有跟业务单位说,若业务单位要将整个案子改采书面验收,
应另外签准,或变更契约。
但该业务单位主管(即主验人)坚持不签,之后只在某一份不正式的验收文件上写了
一句话,
大意是 "因XX地点交通不便,耗时十余日,故在本局XX会议室采书面验收"。
核章仅止于这位业务单位主管。
9月中,业务单位与厂商从该地回来后(主验人并未前往),
通知监办单位10月中验收地点在局内,采书面验收,请监办单位参加。
2个监办单位皆前往,厂商用照片以及书面资料数据报告此次施工内容。
大家都在验收纪录上签了名。
(这里必须说,我们监办单位也有疏失,此时书面验收的程序有误但也没立即指出。)
之后10月底到了核销的流程,陈核到会计主任的时候,
主任指出这个程序明显不符合采购法。
主验人为何未前往该地验收,而自行决定整个案子采书面验收,并且没有任何签准流程。
因此上礼拜五我依照指示先打电话跟业务单位承办人沟通,
目前较快速的补救流程是补签,请他跟主管报告。
但承办人报告主验人后,主验人依旧坚持不签。
因此我又打了通电话给这位主验人,目的是要说明此笔费用10月份无法付款,
要等流程完备后才能核销。
主验人用十分坚定的口气问我:"采购法哪一条规定要实地验收?这几个字在哪里?"
"主验人有权自己决定验收方式!"
"采购法哪里又有写到如果要采书面验收的话要签准?"
"反正我不管,你们就放著啊,钱不付我无所谓啊!"
当下虽然傻眼但我只回应"我了解了,谢谢。"就结束通话。
后来查了采购法第90条:
机关依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办理下列工程、财物采购之验收,得由
承办采购单位备具书面凭证采书面验收,免办理现场查验:
一、公用事业依一定费率所供应之财物。
二、即买即用或自供应至使用之期间甚为短暂,现场查验有困难者。
三、小额采购。
四、分批或部分验收,其验收金额不逾公告金额十分之一。
五、经政府机关或公正第三人查验,并有相关品质或数量之证明文书者。
六、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虽然我只有拿采购专业人员基础训练及格证书,
但依照我的理解,以及我请教了几位同事的结果,对于第90条应该是指
除了这六个情形以外,其他情形都要采实地验收吧?!
有例外情形就是要签准吧?!
另外对于主验人可以选择验收方式这个问题,应该不是指实地或书面的这两种选择,
而是全部或部分验收这类的选择吧?!
麻烦大家解惑了,谢谢!!!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10-30 00:02:00
GPL13第1项第2项 重要看采购金额是否为公告金额以上公告金额以上要看会同监办办法 公告以上要采书面验收要经机关首长或其授权人员签准才能办理 详参该办法第45条规定 未达公告金额要看地方有无订办法无则比照前开开办法讲监办的部份而已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30 00:32:00
个人见解,连签准也不行,签准应该还是要符合你列的五款之一不过,我比较好奇在哪需要十天?难道是南沙吗?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10-30 00:42:00
施行细则91第4项,法令或契约订有丈量、查验blabla要从其规定 所以当初采购单位才会建议要办契变…没契变 还是要按契约走 现在是就算契约能追溯?
作者: segio (初华)   2016-10-30 00:57:00
你都查好了还有啥好问的.直接照采购法写意见丢回去就好.
楼主: maggiezzz (never regret)   2016-10-30 10:30:00
忘了说,此案3百多万,是公告金额以上谢谢e大和a大的意见!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16-10-30 16:28:00
采购法第90条采购法细则第90条得可以书面监办 不等于可以书面验收
作者: ahanchan (ahan)   2016-10-30 18:39:00
很多人都把"验收"、"监办"混为一谈了,确实验收方式是由主验人决定,但书面验收要符合细则第90条要件。另监办不派员要依监办办法第5条要件,经签准才可以不派员。依你的描述,验收记录已签名(算书面监办,签准?记录上要加注书面审核监办)。这个案子你的判断没错,应该要采实地验收,如果是承商是营造业要技师要签名哦!多打了一个"是"及"要",不过主验人不签名,你们还让他过贵单位审监人太好了吧!
楼主: maggiezzz (never regret)   2016-10-30 22:38:00
回楼上a大,主验人也有签名喔!目前是到了核销阶段才发现前面验收程序有误,所以也还没付款。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6-10-30 22:42:00
单纯觉得不止验收 监办也有问题 监办那时如果按程序也许会发现这问题 现在是契变前 前面这场“验收”到底算什么? 而且“验收”也有时间限制 给钱也有时间限制如果要契变 能不能“追溯” 个人觉得是不行 要问一下采购单位或法制吧…
作者: ahanchan (ahan)   2016-10-30 23:05:00
既然你自己都承认验收有瑕疵,就退回验收阶段,之前签惩处及检讨报告,违反验收程序(时效)、公款支付期限,承办监办等单位各记申诫乙次,这是最谨慎的作法;不然就装…不好意思,又打错字了,是之"后"签惩处报告贵单位的会计依会计法第102条“与法令不符”,拒绝付款是对的,如果会计不愿付款,还是退回验收程序吧!
楼主: maggiezzz (never regret)   2016-10-31 07:07:00
了解了,谢谢大家的指教!今天会再去跟主管讨论作法。
作者: olen117 (彈藍調 救台灣!!)   2016-10-31 10:26:00
回复一篇给你参考囉
作者: segio (初华)   2016-10-31 11:05:00
业务单位如果要凹.叫他们去问工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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