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是104年年底报到的高考人员,
想请问各位先进两个问题,
1.国旅卡问题:
报到时,问人事是否可申请国旅卡,人事说还不能申请,
可是我看板上文章都是一报到就可申请国旅卡,
虽然第一年没有休假,所以当然没有休假补助额度,
但难道我不能申请来当一般信用卡使用吗...
请教各位是否有相关依据可以请人事让我申请国旅卡?
2.休假年资并计问题
在下曾在中研院当过快四年的国科会计画型研究助理,
之前问人事是否可以并计休假年资,他又跟我说不行,
所以我上网查资料发现依据 87年3月16日87台法二字第1597398号函,
只要是服务一年后符合下列3要件,就可以并计休假年资:
(1)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本于权责进用
(2)支薪方式为按月支薪、
(3)薪给支付经费来源为政府预算科目经费项下
我有向中研院申请服务证明书,除了第1个要件看不出符不符合外,
其他两个要件我都符合。
所以请问各位先进,是否我工作一年后可以依据此函,并计休假年资呢?
麻烦各位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