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劳务采购变更契约问题(急问)

楼主: allen66214 (小月亮)   2016-05-31 23:18:05
各位贤达先进:
小弟今日遇到一个棘手问题,
望各位先进指点:
数月前我刚调派到目前单位,
经理指派我承接一般事业废弃物清运工作的发包,
本案先前在课长手中已流标两次,
因子月未清运而造成厂内暂置场已爆仓,
故清运工作迫在眉睫,
小弟之前未接触过发包,
因此被迫赶鸭子上架,硬著头皮上阵,
好不容易顺利决标,
在完成整个程序后,
在长官催促下当然请厂商尽全力清运,
以纾解累计数月的储置压力,
但问题来了,
本案是年度包(公告金额以上未达查核金额二分之一)
但采每月验收、每月核付金额,
今天我准备进行本月验收结算时发现,
契约特订条款有规定某项废弃物当月最大清运量,
超出部分将不予计量,由乙方自行负责,
但该项废弃物本月清运量经统计已超出甚多,
厂商也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因为厂商之前从未遇过这种情况而疏忽,
我也因为没有经验又赶着解决问题,
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这条款的限制,
计算一下超出部分金额还不小(但离决标金额还有很大距离)
厂商不可能就此吸收损失;
我向环保部门请教为何订此上限,
才知环保局有规定每月本厂该类废弃物产生上限,
但并未规定清运上限,
也就是我们产出量在合格范围内,
只是因为累积数月,才使清运量爆量,
因此我部门主管想要执行契约变更,
将清运量上限加大做来解套,
希望可以顺利让厂商取得款项,
毕竟他也协助我们处理问题,
只是一时疏忽,
若无法取得款项,后续发展难以想像!
但我有两个疑问:
1、契约变更后可溯及既往吗?若6月才完成变更,可适合于5月已执行工作的验收和付款
吗?
2、这做法有无违反采购法?是否会有图利厂商之嫌?
小弟相当烦恼,希望可以顺利解决问题,
多年来小弟个人工作表现不差,
也一直深获各级长官的肯定,
我不想栽在这件事情上呀!
盼各位先进指点迷津,
万分感谢!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6-05-31 23:34:00
都决标了,长官想法是啥?决定后召开会议留记录~
作者: otis000 (otis)   2016-05-31 23:35:00
改了绝对是图利 会流标说不定就是因为这条款契约白纸黑字写在那 厂商不爽就叫他自己去提履约争议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6-05-31 23:41:00
比较保险的就是去提调解,没有争议的先分期验收付钱给厂商这个契约条款还真恶,超过量还叫厂商吸收,真要恶搞厂商还好吧,如果只是第一个月的某项废弃物超量,下个月起就不要超量,同时请厂商提调解,还好啦他只是第一个月某项废弃物清运的钱暂时不能领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6-05-31 23:53:00
惩处行政责任,图利刑事责任,怕行政责任去做刑事责任?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6-05-31 23:54:00
又不是不给,只是不方便给而以
作者: bota (llll)   2016-06-01 00:12:00
调解结果,当然不一定 ===> 不过机关胜算大因为民事契约,... 双方合意,... 没有一堆行政程序法的拘束厂商签约前要看清楚跟学生租房子一样阿
作者: futureq (无名再见)   2016-06-01 00:18:00
运完后就照契约走吧,厂商自已不看清楚合约,又没在等标期内提出疑义,只能怪自已喽~~公务员就依法行政~
楼主: allen66214 (小月亮)   2016-06-01 00:33:00
看来似乎只有请厂商走申诉这一条路如果因为这样被惩处,我也认了努力工作却栽在这地方,以后工作心态和态度应该会受影响吧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6-06-01 00:43:00
建议你去上采购法课,申诉和调解不同,这个阶段是调解基本名词你都没弄懂
楼主: allen66214 (小月亮)   2016-06-01 00:50:00
Sorry,小弟没上过相关课程,发包工作也是刚接触还是在慌乱状况下赶鸭子上架,搞不清楚状况,唉说实话,我连自己的契约内容都不是完全了解我们部门主管只关心工作进度,对契约内容并不关心
作者: gilern (Gilern)   2016-06-01 07:14:00
超量要厂商吸收这种条文真到了调解还诉讼阶段输的机会很大如果厂商真的有做,纪录也很详实,走契约变更实作实算可行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6-01 08:03:00
让厂商告你们机关,你们再凭申诉或判决结果决定怎么做,厂商标的时候没看清楚合约也有错惩处最多书面或警告,其实影响不会很大,虽然会影响心情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16-06-01 08:31:00
如果合约是从决标后才起算,中间空窗了两个月我觉得可以写签 用变更契约(增加清运前两月额外数量)的方式 就不需要改原本的契约条款 一样找厂商来议价 但是不需变更每月清运上限 就没有溯及既往的问题反正到时候厂商确实有清理完全部的废弃物 不会有图利问题但议价的钱我觉得就要比行情低 因为厂商自己没注意是应该要负一点责任的 没有让他亏很多就不错了
作者: BPM88 (BPM)   2016-06-01 21:42:00
先想想审计查到要怎么解释实在吧
楼主: allen66214 (小月亮)   2016-06-01 22:59:00
的确,重点是要自己先站得住脚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风了)   2016-06-02 00:20:00
难道是轮胎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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