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公平交易委员会
【工作职缺】约雇人员
【工作内容】办理本会研究发展与相关计画之管考、行政决定之登载网站、奖助研究生撰
写研究论文、公平交易季刊编辑校对等事项。
【征求条件】一、身心障碍人员优先考量(请检具证明文件影本)。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26-1及28条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
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法律、经济、国贸、财税、金融、管理等商业相关科系大学以上毕业。
四、具备电脑基本技能,熟稔电脑文书处理作业。
【工作地点】100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段2-2号14楼
【月休】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布之办公日历表
【公司福利】享劳、健保
【薪资范围】月薪33908元
【需求人数】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1)符合前列资格条件且意愿者,请检具个人简历(含自传,并附
照片及注明联络电话)、身分证正反面、大学以上学历证书(如具硕士学历,请检附大学
及硕士学历证书影本;另持国外学历者,应检附我国驻外馆处验证或法院公证之国外学历
证件中文译本正本及教育部认定有案之证明,未检附者视同资格不符)
(2)信封上务必注明“应征综合规划处约雇职务代理人”,于105年5月11日前(以邮戳
为凭,逾期恕不受理)迳寄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段2-2号12楼人事室张小姐收,联络电话
:(02)2351-7588转567。
(3)经审查资历合格者择优通知面试,资格不符或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获通知
面试或录取之应征者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可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未附者,恕不退件
及函复。
(4)本次甄选正取1名,并视需要増列候补人员,录取结果将另行公告本会网站。
(5)雇用期间:自通知到职日起至所代理之人员(暂定105年6月13日至106年9月7日)复职
前1日止(本职缺系请假及留职停薪期间职务代理人,所代理之人员提前复职,应无条件
解雇,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之规定支薪(280薪点,折算酬
金为新台币33,908元)。
(7)有关机关用人前品德及忠诚查核,本会比照公务人员依公务人员任用法4条,将于行
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服务网“褫夺公权人员资料查询系统”,对应征人员进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