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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只为1300多元税金 男诬告税务员遭判刑1年
内容:
[记者林良哲/彰化报导]彰化县的萧姓男子因不满儿子要缴1300多元的所得税,在中区
国税局员林稽征所大声咆哮,并控告2名税务人员涉嫌公然侮辱、伤害等,检方侦办都予
以不起诉处分,并反控萧男诬告。彰化地院审理后,重判萧男有期徒刑1年,且不得易科
罚金。
判决书指出,萧姓男子在103年5月10日到中区国税局员林稽征所,他先是大骂没人前来“
服务”,稽征所的一名萧姓职员上前安抚,没想到萧男却认为萧员“推”了他一把,立刻
打电话报警,指称萧员用手强力碰撞其胸部,致使其胸部疼痛,控告对方涉及强制、公然
侮辱、诽谤、伤害等,但检方侦办后以查无实据为由,予以不起诉处分。
103年5月31日,萧男再度到中区国税局员林稽征所,要求提供其儿子在102年度税额试算
表,稽征所的潘姓股长及胡姓税务员将资料输入电脑试算后,向萧男解说试算结果,说明
其子若仅申报母亲(萧男的配偶)为受扶养人,须缴纳6000多元的税金,若申报父母为受
扶养人,只要缴纳1300多元。
萧男对试算结果不满,质疑为何往年均可退税,今年却要缴至少1300多元?他还在员林稽
征所大声说:“叫主任马上给我爬来这里!”引起潘姓股长不满,也大声回答:“我该服
务的我给你服务,税单印给你,你儿子不报你的话要缴6000多,如果报你的话才是要缴13
00,你要不要收这个税单?你跟我讲?”之后,萧男又打电话报警,并控告潘姓股长涉嫌
公然侮辱,但检方侦办后仍以查无实据为由,予以不起诉处分。
这2名税务人员获得不起诉后,萧男又提起再议,却被台中高分检驳回。检方认为萧男恶
意罗织罪名控告税务人员,此一滥诉的行为不可原谅,依诬告罪嫌将他起诉。
彰化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萧男恶意罗织罪名控告他人,妨害国家司法权行使之正确性,
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犯后又否认犯行,一再饰词卸责,未见任何悔意,因而将他所涉及2
起诬告罪各判刑7月,合并有期徒刑1年,且不得易科罚金,但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37705
备注:
司法正义~~~很多刁民真的很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