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各机关的登记财产的作法,
小弟在新机关的工程案,大概可以分成设计监造劳务案、新建工程、维护工程
以往在新北市做完工程,就是竣工、验收、付款而已,从来没有烦恼过财产登记,
现在新的主计要求,凡是用资本门作的案子,都应该要登记财产,
而且要分项登记,若是新建工程也就算了,
可是像设计、监造案,是纯劳务行为,要如登财产?
像维护工程,可能是铺一小块的AC,扶正一小棵树,要如何登财产?
而且之前一小块AC与一棵小树也没登过财产~~
另外跟各位请益
工程的财产登录,一般是由那个部门列财产与接收?
因为主计的意思是,谁作的就挂在谁身上,可是这样同仁的反弹超大,
变成作越多挂越多财产,可是其他部门又一直提需求,想盖温室、凉亭,
购买饮水机、车阻,结果是工程部门做完,还要帮忙保管,真的很不合理啊!